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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为玉树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5日)
井永杰
来源:玉树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十三届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州委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主要任务。刚才,吴德军书记作了讲话,就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重点工作回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有实效

  贯彻领袖思想更加深入。常委会带头组织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做表率,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都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学习领袖思想,理论武装头脑上;落实到分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上;落实到严肃党纪党规,强化监督检查上;落实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上;落实到遵循“24字方针”,严格案件审理上。

  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政治上与党中央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发生。

  践行“初心使命”更加坚定。紧紧把握主题教育要求和目标,印发了《州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整体贯通。常委会带头调查研究,组成6个调研组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6篇;结合工作实际,聚焦5个方面,检视出73条问题,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抓好整改。通过主题教育的洗礼,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武装有实效,政治站位再提高,业务工作上台阶,初心使命更坚定。

  (二)紧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有实效

  着力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横向联动监督。充分发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与组织、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协调配合、线索移送机制,在日常监督中加强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推动融合贯通,形成监督合力。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联点地区的日常监督,防微杜渐,有效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工作,将审查调查清楚后的部分案件,按程序交由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二是推进纵向深入监督。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实践“5+N”监督模式,如派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外出学习培训遵守纪律承诺书》,防止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机会变相公款旅游情况的发生。各市县监委通过设立乡镇监察办公室,发挥全州278名村级纪检员、654名村务监督员的作用,把监督的触角向基层进一步延伸。

  不断深化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公众号、网站等现代网络平台开展党风廉政文化宣传。2019年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国家级媒体采用文稿2篇,在《青海日报》发表署名文章1篇,省纪委监委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采用玉树稿件22篇,州纪委监委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1000余条,总点击量达到4.2万人(次);各市县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1454条,总点击量达到13.2万人(次)。会同州妇联做好干部职工家庭助“廉”文章,积极引导培养“明廉洁、懂戒惧、知敬畏”的良好家风。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发放《护航脱贫攻坚》警示教育光碟300张,共组织各级党员干部6400余人(次)观看;召开了全州警示教育大会,42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教育。注重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作用,通报曝光各类违纪违规问题29件61人。

  督促“两个责任”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协助州委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约谈了6市县和13个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就履行监督责任约谈了14名市县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组织3名党委(党组)书记和市县纪委书记进行了大会“三述”和民主评议。结合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审计移交、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全州各级领导班子提醒谈话632人,实现了全覆盖。启动了全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健全完善了县处级和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规范了廉政意见答复程序,年内回复廉政意见161件。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执行省委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年初确定的“全部考核”方式及时调整为抽取三分之一进行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23件42人,涉及13家部门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26人。制定《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玉树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6件,立案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组织处理37人,采取组织措施27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件11人。其中,州委书记和玉树市、称多县党委书记领办典型案件5件。对161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行政警告处分78人,组织处理9人,采取组织措施20人。狠抓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74件,办结51件,其中立案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组织处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仅“6.10”专案,就处理党员干部3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14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牵头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活动,各相关成员单位查处食药类案件17起,对17名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罚没资金6.2万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26起;查处交通运输领域举报19件,重新对470辆出租车安装计价器;检查医疗单位3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提出卫生监督意见131条。积极与州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联动,坚持从学懂弄通政策、建立内外联动督查机制、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等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在全州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天价烟治理工作。

  (三)坚持有腐必惩,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有实效

  采取集中办公、划片协作、县乡联合办案等形式,积极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改变了基层纪委单打独斗的局面。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到结案处理全过程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办案安全。将信访举报渠道向乡镇、街道、村社和寺院延伸,设立藏汉双语举报公示牌和举报箱350个,调研形成《当前农牧区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报告,建立了信访举报“闭环管理”机制,受理信访举报281件(次),同期上升11.1%。处置问题线索491件,同期增长95.6%;立案172件,增长212.7%;结案172件,增长237.3%;党纪政务处分168人,增长80.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12人(次),增长173.8%。其中第一种形态343人(次),占比67.1%;第二种形态121人(次),占比23.6%;第三种形态34人(次),占比6.6%;第四种形态14人(次),占比2.7%。做好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后半篇文章,分析案发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加强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处置程序公正、结果公平,并组织开展了全州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并督促整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各类问题20条。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各项保障措施,在没有标准化留置场所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对6名违纪违法人员的安全留置任务。值得欣喜的是在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廉政教育基地(标准化留置中心)建设场地、房屋等,建成后将实现同一地点集中办公,会极大改善纪检监察工作条件,提高效率。

  (四)立足调查研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实效

  一是落实“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工作部署,以推动派驻机构改革为重点,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全州6市县、11个乡镇(街道办),分别在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召集不同层面干部进行集体座谈和个别访谈16次,累计90余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发现各类问题10条,提出整改措施20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份,推动全州派驻机构改革向前迈出一大步。如,常委会班子成员领题调研的“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量”“派驻机构建设”课题,不仅“面对面”了解了情况,而且还“手把手”为基层工作把脉支招。目前,州县两级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共32个,配备干部63名。二是聚焦监督同向发力,各级党委巡察力量得到加强,全州7个巡察办工作人员由2018年的16人增加到19人,并初步建立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工作力量整合使用机制。三是积极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全州6市县监委全部完成了乡镇监察办公室设置工作,任命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

  (五)积极实践创新,推动巡察监督有实效

  坚持高起点布局。结合新形势下巡察工作需求不断调整、充实、壮大巡察工作力量。在全州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州委为巡察办配备7名专职干部,任命了3名副处级专职副组长,保障了每轮巡察都有3名巡察办干部专职担任“联络员”“指导员”。积极推动巡察全覆盖,通过巡察与审计、巡察与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把巡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支部和党员,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党内监督有效覆盖延伸。州级巡察覆盖率达到80%,各市县巡察覆盖率均达到54%以上。

  探索多种巡察方式。针对巡察工作中“熟人社会”“好人主义”等难题,在总结“交叉巡察”试点基础上,尝试了“提级联动”巡察方法。仅在第五轮采用“提级联动”巡察中,各市县巡察组就精准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60条,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超前几轮巡察。

  强化调研指导创新。充分发挥州级主导作用,精心做好州、县巡察“一盘棋”工作,推动政治监督一贯到底。对州属6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在深入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指导鼓励各市县多维度探索“自选动作”,推动基层巡察工作向深处走、往实里做。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过硬队伍有实效

  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政治能力。把提升政治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在各类培训班“第一堂课”上必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必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从政治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系统培训中提升专业能力。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安排每名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讲理论、讲业务;创建机关“读书会”制度,促进思想交流,激发学习热情;年内共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培训352人(次),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113人(次),实现人均培训2次。紧贴各部室业务特点,编印《办案业务口袋书》,方便办案干部在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过程中随手查阅。

  在实践锻炼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案代训,抽调43名基层纪检人员参与州级案件查办,安排不同部室干部参加复杂案件查处,努力培养“业务能手”。指导各市县加强与北京对口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交流,2名市县纪委干部到北京挂职锻炼,杂多县纪委监委与怀柔区纪委监委签订了《扶贫协作协同监督工作协议》,建立了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执纪问责组织保障机制。

  在严管厚爱中提升自律能力。不断完善干部内部交流、奖优罚劣、推荐选拔任用等制度,充分挖掘干部个人特长,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监管制度,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4人,已办结4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提醒谈话1人,谈话函询1人。

  一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团结一致、勇于担当、砥砺前行,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大力发扬奉献精神,以工作事业为重,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大力发扬担当精神,以务实举措、踏实作风恪尽职守、迎难而上,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正风肃纪方面敢于斗争,啃下了不少硬骨头,展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担当。在此,我代表州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真挚的谢意和由衷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党中央、省州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州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融合各项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方面还存在不畅问题。二是聚焦政治监督、精准监督方面还存在方法不多、效果不好问题。三是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存在短板,有的有形无神,有的甚至无形。四是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五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偏弱等。针对这些问题,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必须清楚,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离不开探索实践形成的好思路好做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五个坚持”的总结和省纪委监委“五点认识启示”,是我们做好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入贯彻落实。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创新日常监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三项改革”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为决战“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玉树“两个越来越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根据总体要求和省纪委监委“1234”工作布局,结合我州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今年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抓好21项任务,落实好91条具体措施。

  (一)一以贯之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1.继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一是按照省纪委部署,组织开展好“双学双提”活动。二是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的督查,重点查处学习不深入、贯彻不深入、落实假虚空的问题。三是继续落实“第一课”必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举措,重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具体工作相结合,将六项重点工作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实际行动中。

  2.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是进一步督促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党风廉政宣传制度、理论学习考核评价制度等,解决政治学习“时差、温差、偏差”的问题;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制,解决政令不畅问题;用好现有各种网络学习平台,解决“学不深、学不透、学不实、学不好”的问题。二是严格遵守党章,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日常、专项、巡察、派驻等监督,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落实的督查,推动党员、干部恪守党的规矩和宗旨,用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三是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对县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进一步督促党委(党组)用好用足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干部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坚定初心和使命。四是认真抓好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三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回头看”和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工作不到位问题,推动形成一批整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3.突出重点抓好政治监督这个根本职责。一是持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重点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等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重大工作要求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对精准扶贫、生态保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四是全面围绕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细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违反的具体事项,划出政治“红线”。五是始终围绕“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紧盯“关键人、关键岗、关键事、关键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带动和促进整个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更好运转。

  4.做实做细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责。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推动党委(党组)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职能,协助党组行使好监督权、处分权,管好党员,带好队伍。三是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制日常考核和社会评价制度,制订切合实际的考核内容、方式、标准及加减分等具体操作办法,同党委考核制度更加匹配,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四是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科学划分查办案件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党委(党组)精准问责提供依据。

  (二)持续深化专项治理,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1.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纪法保障。一是全面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查重处整改中的会议整改、文件整改、数字整改、片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将专项巡察和日常监督的重点放到脱贫攻坚上,对今年明确要脱贫摘帽的县,重点检查工作绩效,防止数字脱贫、任务脱贫、虚假脱贫;对已摘帽的市县重点检查“四不摘”落实情况;对脱贫攻坚中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线索,从快从重查处。三是加强对北京对口援玉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障对口扶贫政策措施发挥最大成效。四是继续抓好市县党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的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双签字背书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案件突破力度,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二是落实好重点领域治理工作,着重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民生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三是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针对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组织力量重点进行清零,巩固和扩大“惩腐打伞”成果。

  3.巩固生态环保专项治理成果。一是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追责力度,解决责任不落实、政策规定不执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督查机制的作用,加大生态环保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重点紧盯环保审批等环节,确保“生态红线”安全。

  4.全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腐败。一是加大信访办理力度,聚焦各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筛选重要信访举报,加大交办督办自办力度,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二是加强对工程项目领域、交通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重点查处规避监督、违规操作、套取侵占专项资金、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案件。三是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员、监督员悉民情、接地气的优势,引导他们科学、精准的参与监督。

  (三)统筹推进“三项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制机制

  1.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制定《玉树州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具体办法》,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请示报告工作的政治自觉,全面及时准确向省纪委监委和州委请示、报告、报备有关重大事项。二是督促党委(党组)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汇报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各项规定要求,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推动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协同发力,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三是落实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处理向党委主要领导、党委常委会和上级机关报告、审批的制度。落实《关于深化玉树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具体措施》中派驻机构与党组(党委)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和重要问题会商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发挥州、市县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事项的经常性研究和协调解决,切实发挥实质性作用。五是通过谈心谈话、完善廉政档案信息、巡察监督、日常监督等举措,开展“政治画像”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和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六是加强与中央、省垂管机构纪检部门工作的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协同联动。

  2.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一是制定“基层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以落实“五统筹”为总体要求,提出深化的重点工作、措施方法、相关要求,指导推动工作走实落细。二是调整完善常委、委员和监督检查室联点包市县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联系、指导、帮助。州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分别听取一次市县纪委监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推进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各市县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五统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全力推进基层“五统筹”工作。4月底前做到机构、场所、人员、职责“四到位”。四是用好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通过抽调、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提高他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五是继续深化乡镇(街道)纪委“三转”工作,积极探索发挥村务监督员作用的新举措。

  3.不断释放派驻机构改革成效。一是按照州委《关于深化玉树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具体措施》,各市县纪委要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方案,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支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编办《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机构设置、编制调配、人员落实等难题;机构设置要合理,玉树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原则上不少于4个,其他县不少于2个;人员配备要优化,统筹利用编内调剂编制、抽调人才库人员、合理安排离岗待退人员等方式,确保每个组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职责定位要准确,就是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机制;领导管理要明确,派驻机构的人员、业务、考核、晋升都由纪委监委统一领导管理。各市县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派驻改革工作,努力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的转化。二是深化派驻监督新举措。完善对驻在单位的约谈制度,建立对驻在单位廉政教育告诫制度,“三重一大”及8小时外“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报备制度,岗位廉政风险卡制度,开展“一学两抓”活动。三是深入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各部室的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协作联组工作等机制。

  4. 继续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十三届州委任期巡察全覆盖的规划,完成好对剩余单位的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工作。二是强化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力量交叉配合,业务优势相互支撑,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三是集中精力解决州委巡察组人员难抽调和县级巡察办工作人员难配备问题。压实州县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深化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州县联动巡察。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和成果运用,着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监督工作,推动党委(党组)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和抽查监督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开展一轮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整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集中整治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巩固提升巡察成果。五是继续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州、县巡察联动,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基层巡察工作规范化。

  (四)一体推进“三不”建设,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1.持续加大不敢腐的惩治震慑。一是针对目前玉树信访举报数量继续上升的实际,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清存量,减增量。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二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强震慑性,发挥遏制作用。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受到同样的惩治。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四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问题线索做必要的前期摸排了解,增强研判处置的准确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办案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教育感化工作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严格案件审理24字方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依规依纪依法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强化办案和安全保障,加快州廉政教育基地(留置场所)建设进度,年内要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重点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2.重点抓好不能腐的制度落实。一是明确以案促改责任分工。确定案件审理部门为统筹、协调、指导以案促改的责任部门,对去年查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并对案发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全面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办法(试行)》,精准把握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地区、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加大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力度,汇聚监督合力。四是积极推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五是进一步完善与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全面高效的监督网,把所有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置于党组织和纪法的监督之下。六是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3.全面巩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一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树牢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培育良好家风,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二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一案五说五必须”机制,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例都必须进行“以案说政、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的警示教育和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复查,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受处分人员回访机制,着力提升容错纠错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干事创业的最大公约数。四是建好用好廉政教育基地。五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用好媒体融合,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政策、党纪国法和重大举措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三不”机制一体推进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继续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1.从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督查党委(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领导,加大抓典型执纪问责的力度。二是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注重从专项督查、信访反映、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挖掘问题线索,找到问题抓手。三是加大核查突破力度。针对重点问题线索,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核查工作,抓住主要问题深挖细查,把事实查明、把问题查清,严查一批典型问题。四是对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手机公众平台等载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加强对统计部门执法检查的督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查办协作等制度,严肃统计造假执纪问责。

  2.抓关键节点防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是继续总结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关键节点前期提醒预告、中期抽查督查、后期通报教育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持续发力,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二是紧盯企事业单位和县乡基层等,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三是从严查处“小金库”和乱发津贴补贴等问题。注意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严查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不落实问题。四是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好“玉树好人”故事中的真善美,聚升玉树的清风正气,为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六)重点围绕“四大建设”,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1.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模范政治机关。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常委会议事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三是扎实做好明年州、县、乡三级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的各项前期和准备工作,对班子成员结构、干部交流等工作早考虑、早研究、早谋划。四是把“抓支部、用支部、活支部、强支部”具体措施抓实落细,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贯通、相促进。

  2.把业务建设作为首要。一是继续开展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深化对中纪委18张业务培训光盘和配套讲义、新出台党内法规、“一报两刊”等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基本知识考试、纪法研讨、案件评查等方法,加大对学习效果的检验,解决学习不深、不透,学用脱节的问题。二是选好配强干部力量。积极向省纪委和州委汇报请示,争取支持,及时配齐配强委领导班子。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标准和要求,选好配齐各部室负责人。三是提升办案能力。采取上挂下派、案件抽调等方式,在办案中统筹使用州、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实战能力。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执法调查、案件审理等交叉评比、技能比武活动,解决能力不足问题。四是用好各项有效资源。加强同省内兄弟市州纪委监委的联系,积极主动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水平。充分利用北京对口支援的优势资源,完善双向挂职、案件帮扶、定期交流、远程指导、协同合作等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北京下挂干部的潜力,增强工作合力。五是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安排参与具体工作,推动其积极履行职责。六是认真落实省纪委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和实际应用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抓好每一项任务措施的落实落地,抓实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建好用好信息化平台系统,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3.把作风建设作为基础。一是以实干、能干论英雄,注重从一线选拔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营造勤勉敬业、踏实干事、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工作、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焦点问题,特别是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思考对策措施,提高破解难题的本领。三是克服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口大气粗、横硬冷推等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约束,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彰显良好的素质和形象。四是全面落实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业绩突出、办案成效突出、岗位奉献突出的同志,综合运用通报表扬、年度表彰等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奋发争先的良好局面。五是以实施州廉政教育基地(留置中心)建设项目为契机,实现统一集中地点办公,优化办公条件,美化办公环境,全面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4.把纪律监督作为保障。一是认真落实系统内部督查制度,严要求、严约束、严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体现严管厚爱。二是试行特约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风险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三是重点整治对待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问题,严惩执纪不严、执法不公的行为,重查以案谋私、徇私舞弊的人员,坚决防止“灯下黑”。四是带头遵守“六大纪律”,始终做到自律自重自省,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起点,我们要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初心和使命,以对党绝对忠诚的品格,一以贯之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发奋工作,开拓进取,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越来越好”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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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树州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玉树州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