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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三届州委第六轮巡察情况的通报
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1日
  
  各县委,州委各部委,州直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2019年海南州委巡察工作计划》要求,经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州委同意,2019年5月7日至7月7日,州委派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原州藏语委办(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藏文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州红十字会等8个州直部门开展了十三届州委第六轮巡察。期间,召开动员会8次,张贴巡察公告12张,召开座谈会19次,个别谈话136人,民主测评272人,设立巡察举报箱8个,查阅2017年以来的相关工作资料,并延伸巡察了部分下属单位和扶贫联点村,共发现各类问题104条,提出意见建议97条。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治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工作安排落实不全面、不及时。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全面、不到位。对党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精准扶贫和省委“一优两高”发展战略等重要部署,深入思考和研究分析不够,“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党组会议研究日常事务多,研究党建工作少,存在着大小事情一律通过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的现象,个别单位未能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且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党内政治生活等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如,州红十字会将日常业务工作和大小事情一律通过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二是抓机关党建上存在重学习、轻研究分析,重安排轻督导检查的倾向。党组(党委)专题研究党的政治建设不够,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对所属党组织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指导和调研分析少,致使所属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组(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不够有力,深入分析和研究谋划欠缺,安排部署简单、敷衍,无实质内容。

  2.思想建设方面。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抓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不系统、不深入。一是学习内容单一。个别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以省、州各类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文件为主,缺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州委全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内容的学习。如,州公安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载的基本上以中央和省州各类会议、领导讲话和文件通知为主,很少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记载。二是理解把握不够深刻。不同程度存在照本宣科、泛泛而谈,欠缺深学细研的精神;在学习贯彻上重形式轻质量,学习教育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机制不健全,学习方法单一,没有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存在敷衍了事、被动应付的情况。三是个人自学欠缺。领导班子没有按照党员学习制度、每年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对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进行调阅、点评,部分党员干部除规定的学习外,未能联系实际自学业务方面的知识;有些干部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为评论员文章式的讲理论、讲意义、讲形势,缺乏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实际的体会、收获。

  3.组织建设方面。党组(党委)“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的不牢,党组织建设抓的不紧不实,推进不够有力。一是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个别单位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党支部建设不规范、党支部无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落实,党支部会议记录内容大多为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研究支部工作、讲党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内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原州藏语委2017年和2019年未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未制定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年活动安排意见。二是“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要求落实不到位。虽然制定了本单位“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措施,但依然存在重安排部署、轻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致使个别单位党支部建设和党组织生活仍然不标准、不规范,甚至边改边犯。如,州总工会谈心谈话内容简单,2017年第一季度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出现两张表,且统计情况前后不一致,无相关人员签字。三是思想教育抓的不够好。党员思想教育不经常、不深入,班子和党员干部谈工作多,谈生活和思想少,对干部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内控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往建立的个别制度办法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4.作风建设方面。党组(党委)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单位内部精细化管理缺失,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实不细,了解情况不多不实,分析问题不深不透,集体讨论研究不充分,对策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制发公文不严谨,相关材料重复装订,编发文件资料内容雷同,网上下载,文号顺序与成文时间矛盾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账目混乱,发票审核不严,记账不规范,甚至存在跨年度报销单据;审批手续不够严格,固定资产未入账,购置办公设备、车辆维修等未经政府采购及手续不全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联点帮扶工作效果不佳。在联点帮扶中存在着“接济性”扶贫多、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少,特别是影响和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方面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对群众需求了解的不全面,措施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

  5.“两个责任”落实方面。从严管党治党认识不够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清晰,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差距。一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还有差距;领导班子对“两个责任”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措施不力,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到位,风险防控意识薄弱。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资料不完善。有的廉政谈话记录只有谈话人,没有谈话对象。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手册记录不规范,记录的内容宽泛,甚至将慰问、援建、维稳等内容一并记录在册,记录内容与表项要求脱节。如,州红十字会2017年9月5日召开的落实“两个责任”专题会议,只记载一句话,甚至有些会议只有名称,没有具体内容。三是廉政宣传教育与本职工作结合不够紧密,范围不广,载体不多。廉政建设制度不够完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文件简报要求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结合实际不够、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甚至存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计划内容雷同的现象。如,原州市场监管局一份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材料中出现已废止的“廉政准则”字眼的情况下,局分管领导依然审核通过;原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名副局长的廉政党课讲稿中出现“作为一名省直部门的党员干部”的字眼。

  6.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党组(党委)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单位对省州委巡视巡察反馈和其他专项督查反馈提出的整改要求重视不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督促整改落实不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甚至消极应付报假账,边改边犯的问题依然突出。如,今年年初州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团州委提出了“公车使用手续不全”等相关问题,但团州委党组未及时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更未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也未向有关部门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整改意见

  1.强化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州委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审视、谋划和推进。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严肃党组会议,完善和细化“四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效率,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二要强化统揽全局。坚持党建统领发展,不断深化“党建+”行动,积极探索深化机关党建的方法、载体,使之成为指导工作、推动工作、规范行为、完成目标任务的行动指南,成为与新形势新任务高度契合,措施明确有力的有效抓手。三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一要强化思想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突出学习重点,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真抓实干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要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理论学习与本单位业务工作联系起来,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二要拓展学习广度和深度。鼓励党员干部在参加集中辅导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及传统优秀文化等能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的一切文化知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探讨交流,自觉修正错误的思想理念,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藏区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形势工作,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网络管理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督促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形成有效合力,为全州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深入推进创造安定团结的生活、工作环境。

  3.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作用。一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别是认真按照州委《关于印发<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党组织设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加大跟踪落实和督导力度,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意识不强、履职缺失、责任担当不够、民主(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到年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在州直机关取得阶段性成效。二要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要加强对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奠定基础。

  4.持续查纠“四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若干措施,《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通知》和《海南州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聚焦我省从五个方面梳理出来的十九类问题,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会风文风、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公务接待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要狠抓财经工作纪律。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加强对财务工作程序的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加强对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责任。继续在扶智扶志上下功夫,强化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坚持因户施策,改进帮扶方式,减少简单发钱发物式帮扶。通过举办技能培训等方式,激发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使贫困户掌握一门生存技能,防止脱贫之后再返贫。

  5.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一要强化“两个责任”。严格按照党章、准则、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使之既符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贴近工作实际,具有较强地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纪律执行,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单位的重要工作和活动,特别是研究“四重一大”事项,要主动邀请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

  6.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党组(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巡察和省州委各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州委《关于认真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逐条逐项研究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带头整改,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防止出现边改边犯的问题。

  三、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照自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巡察的极端重要性,把巡察发现问题对照自查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照十三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深刻反思,找实问题,深挖根源,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强化措施办法,做好整改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克服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的被动应付心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把对照自查出的问题整改与当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省委“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和州委“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推动整改落实。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果。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扭住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工作的监督管控,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结合问题整改,在“长”和“常”上做文章,着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以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届时,州委巡察办将统筹工作力量,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工作。
中共海南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1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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