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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海西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近日,海西州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峻县织合玛乡小学和龙门乡小学用草场租赁费私设“小金库”问题。2015年至2019年,天峻县织合玛乡小学将15.2万元学校草场承包费私存,用于学校日常开支和给教职工发放福利等;2015年至2018年,天峻县龙门乡小学将11万元学校草场承包费私存,用于学校日常开支。2019年10月,天峻县纪委给予织合玛乡小学原校长李新才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校长解成海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织合玛乡小学校长尼玛政务警告处分、龙门乡小学校长当智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县教育局副局长治国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

  通报要求,管党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创新监督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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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州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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