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市州子站 > 工作动态 > 新闻细览 | 【字体:大 中 小】【刷新】【关闭】 |
|
|
|
|||||
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2日 | |||||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黄南州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悉心谋划,紧盯全州“三资”监督管理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以压实责任为牵引,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以优化治理为目的,充分利用清廉村社监督平台,公开村级“三资”事项,切实提升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度,全面提升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质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针对前期发现的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不规范、村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州纪委监委持续跟进,认真排查、举一反三,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把脉定向、找准问题,督促农牧、财政等行业部门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黄南州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黄南州实际,起草制定《黄南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于1月14日联合印发执行。 《管理办法》共八章二十九条。分为总则、监管体系、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监管体系方面主要涉及州级指导监督、县级总抓、乡镇具体落实的“三资”监管责任体系;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主要涉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严格实施村财乡管具体事宜,实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经营项目收益分配情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和追究方面主要涉及明确责任负面清单,州县(市)相关责任部门及乡镇政府有关责任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农村集体“三资”损失和财务管理混乱的,从严从重追究其责任等规定。 《管理办法》实施后,将全面保障农村集体成员对农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农村集体成员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州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进监督,全面督促《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压实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着力解决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