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挂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承担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档案管理,审核以市纪委、市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市纪检监察内外网、机关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
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宣传部牌子):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处置信访举报中突发情况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负责对采取留置措施审批报备程序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与有关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对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督促检查全市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全市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承担开展对全市相关部门、单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第一、第二审查调查室:承担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组织和市管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问责情形的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承担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问题线索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等。
案件审理室(挂申诉复查室牌子) :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