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程序 【字体: 刷新】【返回
信访举报程序
  收到信访举报,筛选是否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信访举报,如果为重复举报件按规定登记备查,如果为本级受理的初次信访举报,信访人员对其进行登记后,转案件监督管理室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提交分析研判会确定处置方式和办理人,确定处置方式和办理人后案管工作人员将信件等移交办理人办理,办理完毕,办理人分别将办理结果报送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如果为实名举报,办理人在15日内将办理结果对举报人进行答复。
  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实名举报的告知相关受理部门,匿名举报的登记备查后交由相关受理部门,对属于上级受理的信访举报,不留存、不复印直接转交至上级纪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