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尖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尖扎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中共尖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尖扎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尖扎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第二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等内设机构,设立综合派驻纪检组2个,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编制3人,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公检法部门落实工作人员3人。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主任提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不设党组。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州县委、省州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在全县的贯彻意见、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参与起草制定县委、县政府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做好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十)完成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