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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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问题线索初核
——形成初核报告(提出立案建议)汇报委主要领导或纪委常委会——形成立案呈批报告、填写立案呈批表报委主要负责人(县委主要负责人)批准——立案决定书——向本人宣告(通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视案情采取调查措施——事实材料见面——形成审查调查报告(报主要负责人)——立卷——主要负责人批准——移送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