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程序 【字体: 刷新】【返回
信访举报程序
  接受信访件(来电、来访、网络、来信),根据受理信访件情况分类(咨询类、业务范围外、无实质内容类、检举控告类、申诉),对检举控告信访件录入来访接待系统并转入检举控告办理子平台,打印拟办单,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后根据批示线下、线上转入案件监督管理室或其它办理部门,各办理部门每季度向信访室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对涉及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信访件经送上级机关,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在请示主要领导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