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申诉程序 【字体: 刷新】【返回
办理申诉程序
  成效查促—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监察相关负责人或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1.如果原结论或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维持原结论或处理的决定,并报原批准的党委或纪委批准结案。2.需要改变原结论或处理决定的,应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原批准的党委或纪委批准执行—与申诉人见面听取意见—送达申诉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