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综合办公室(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起草审核有关文件、信息和综合类重要文稿。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保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负责机关档案管理,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事宜,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派出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机关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对县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等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执纪审查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处理报批或备案的违犯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负责牵头对县纪委、县监委直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以及乡科级党委、党支部和部门做出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县监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纪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乡镇、县直部门党组和乡镇纪委履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乡镇、县直各部门监督对象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对乡镇、单位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查调查室:承担执纪审查工作职能,负责县管干部的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县直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中非县管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驻玛沁县管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县级机构中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