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挂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牌子):承担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县纪委、县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承担委机关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承担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承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民意调查、重大课题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编制管理、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纪委及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等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承担受理委机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受理对乡镇纪委及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承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会同机关有关科室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纪检监察内外网、机关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负责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负责对委机关网站所属栏目发布信息的审核,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倡廉教育;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以及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组织协调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具体措施办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纪委及监察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统筹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定期汇总、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组织)生活会,指导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信访室(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归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统计分析全县信访举报情况;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领导报告举报情况;处理、督办收到的申诉信件;承办县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工作相关事宜;向乡镇纪委交办、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承担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廉政意见工作;承担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按照集体评估会议决定或主要领导批示,分工交审查调查室办理,并跟踪办理结果;做好案件线索处置、查办向县委和州纪委报告相关工作;统一受理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自办报告,分工交审查调查室办理;监督、指导乡镇案件查办工作;履行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承担对办案场所的日常管理、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承担自办案件涉案物品管理;督促办理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及相关事项,分工转交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承担对查办案件及其有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室 :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县管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县管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做好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开展对县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纪委及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
  
  审查调查室:负责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县管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问题线索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
  
  案件审理室(挂申诉复查室牌子):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本级审查处理和按规定报县委、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县监委审查的有关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等工作;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核复审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以及各乡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和部门做出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担纪检监察办法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承办县监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对各乡镇纪委及监察机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复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察;对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