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乡镇、部门涉案款物的统一管理等。
   
  组织和宣传教育室: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及编制管理、人员档案、因私出国(境)备案或办理等工作;负责各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及监察对象的警示教育;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网站信息的发布、维护,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清廉共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的编辑和发布等。承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应由县纪委县监委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县具体工作措施、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统筹协调县直单位和各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会等。
   
  信访室 :归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各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受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调办理县管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县委组织部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办理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等。
   
  第一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恰卜恰镇、龙羊峡镇、塘格木镇、沙珠玉乡、铁盖乡、廿地乡党委和县委办、县人大常务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政治委员会(县司法局)、县委巡察办等6个乡镇和8个县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纪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机关)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二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倒淌河镇、江西沟镇、黑马河镇、石乃亥乡党委、切吉乡党委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5个乡镇和11个政府部门和4个社会团体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纪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机关)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语办、县武装部等16个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纪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机关)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