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组织部):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负责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工资福利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承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能。
  
  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具体工作措施、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纪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承担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办理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等。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受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协调办理县管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县委组织部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