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机要保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重大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县监委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的工作报告、议案。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等工作以及县直机关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检员、乡镇纪委专职委员的任命批复;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等。
  
  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下级纪检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等。负责对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对县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等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执纪审查调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前回复相关意见工作。
  
  监督检查室:承担违纪问题和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职能,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等情况;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对全县县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负责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
  
  审查调查室:承担审查调查工作职能,负责县管干部的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全县监察对象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处理和县委所辖党组织、部门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负责牵头对县纪委、县监委直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县监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