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处理县纪委机关、县监委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县纪委、县监委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县纪委、县监委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査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负责委机关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常委、委员的联系;负责委机关机要保密、后動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干部职工社保保险、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编制管理、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出国(境)备案或办理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检监察机关、县级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镇纪委书记、县级单位内设纪检组组长的提名和考察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巡察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间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與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理论日常学习;组织协调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等。
  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挑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应由县纪委县监委监督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贲问题线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査工作等。
  
  监督检查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措施、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乡镇纪委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査办报告,及时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对调査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对调査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査调査工作情兄;承担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协调办理县纪委县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等。
  
  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务犯罪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査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情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査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说;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统筹协调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组织)生活会工作等。
  履行依纪依法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联系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千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向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并进行承办;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室;负责对联系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指导、协调和监督所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负责办理联系乡镇、部门和单位县管干部任职前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负责综合协调派驻机枃管理服务及相关制度建设。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査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