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办理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处理”“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诬害行为。
四、方式及渠道
来信请寄: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813299
接访地点:同德县城关西大街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974--8597891
举报网址:htp://qinghai.12388.gov.cn/hainan/tongdexi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