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承担委机关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民意调查、重大课题研究;承担纪检监察办法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办有关编制管理、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警示教育;承担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和委机关新闻发布日常工作;承担县纪检监察外网、机关微信公众号维护和管理;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负责受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工作,做好组织生活会工作。
   
  综合一室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组织协调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具体措施办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工作;指导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统筹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定期汇总、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履行监督职责。
  综合二室主要职责:归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综合反映举报和控告情况,汇总分析,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县纪委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向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指导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的信访举报工作。承担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科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和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州纪委监委;承办对采取留置等措施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追逃追赃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协助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承担党员干部出国(境)备案审查或办理;指导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审理县纪委监委本级审查处理和按规定报县委、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县监委审查的有关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等工作;承担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核复审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以及各镇、县直单位党组织和部门做出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县监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对各镇纪委及监察机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复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察;对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县管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和县管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分析、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各类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做好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承担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县管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承担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问题线索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