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字体: 刷新】【返回
内设部门职责简介
  办公室:承担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承担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及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新闻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的日常工作。
  综合一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以及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综合二室:归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和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承担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承担审理市纪委监委本级审查处理和按规定报市委、市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对中央纪委做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国家监委做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承办市监委审查的有关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等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担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担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