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海南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州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州检察院、州法院、州教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民政局、州医疗保障局等10个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州直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主责主业,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会议在肯定各单位前期工作的同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持续用力、一抓到底。要将整治工作与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紧盯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重点整治任务,找准工作的“主攻点”,发挥“系统抓,抓系统”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州县两级专项整治工作。公检法司部门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的顽瘴痼疾问题。其他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三要注重协同合作,健全完善推动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统筹推动作用。案管、信访部门要起底2020年以来十个领域内收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式销号。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检查,跟进调研督导,加强对驻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四要改进工作作风,以优良作风助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州直各相关单位要带头转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加大监督的力度,对于典型的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督促问题的整改,推动工作的开展。要在坚持“严”的主基调的同时,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实行容错纠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