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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南县纪委贵南县监委
关于贵南县森多镇有关领导干部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和
违纪违规案件情况的通报
来源:贵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确保中央和省州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现将州纪委、贵南县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贵南县森多镇挪用扶贫项目资金和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贵南县森多乡斗合龙村村委会主任俄日加、 原斗合龙村党支部书记叶旦加,现斗合龙村党支部书记加肉违规评定低保户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俄日加、叶旦加、加肉在担任森多乡斗合龙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斗合龙村实行低保动态管理调整本村低保户时,未严格执行低保户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俄日加、加肉、叶旦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原贵南县森多镇政府计生干事兼会计彭毛措工作失职的问题。2008年11月至2012年12月彭毛措担任森多镇会计期间,镇政府财务管理混乱,长期处于无效监管状态且不履行财务交接手续,造成2011年以前帐簿、原始凭据档案全部丢失。2018年8月,彭毛措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三、原贵南县森多镇党委书记加巴违规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3年,加巴先后在担任森多乡党委书记等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期间,违规截留森多乡扶贫联社退耕还林补助款209060元挪用于偿还森多乡历年债务、临时工工资和大灶补助;在担任镇党委书记期间对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监管,财务混乱,账簿、相关凭据遗失严重,对该工作失察失管;2013年5月森多镇斗合龙村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项目,部分群众将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指标和项目房对外转让变现后据为己有,加巴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监督不到位,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流失;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在未向组织汇报的情况下,个人垫付将违规挪用的退耕还林补助款还给原森多镇扶贫联社10户社员。2018年3月,加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四、贵南县扶贫局干部杨国庆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5月森多镇斗合龙村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项目中,部分群众将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指标和项目房对外转让变现后据为己有,杨国庆作为易地搬迁项目直接负责人在项目实施中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监督不到位,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流失。2018年月3月,杨国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原贵南县森多镇副镇长旦正加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旦正加在担任森多镇副镇长期间,森多镇斗合龙村实施的整村推进易地搬迁项目中,部分群众将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指标和项目房对外转让变现后据为己有,旦正加作为易地搬迁项目分管领导,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监督不到位,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流失。2018年3月,旦正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原贵南县森多镇民政干事卓玛东果、原贵南县森多镇民政干事华加本违规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卓玛东果在担任森多镇分管民政综治副书记期间,从退耕还林款中截留5460元挪用于扶贫联社解散后房屋修缮、买面、买油等支出。2017年11月15日,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卓玛东果和时任森多镇民政干事华加本为平息事态,在未向组织汇报的情况下,私自联系原扶贫联社10户社员一次性将违规扣留的退耕还林款5460元退还给原扶贫联社10户社员;卓玛东果为应付组织调查,授意贵南县茫拉乡下落哇村民向县纪委提供虚假证人证言。2018年3月,卓玛东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华加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原贵南县森多镇副镇长华青太工作失职的问题。华青太在担任森多镇主管民政副镇长期间,违规将低保评定事项交由该村六个部落内部自行评定,造成群众对现有建档立卡户产生意见。华青太在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扶贫政策贯彻落实不力。2018年3月,华青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原森多镇林业站管护员吉本加违规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吉本加在担任森多镇林业站管护员期间,参与挪用该乡退耕还林补助款用于偿还森多乡历年债务、临时工工资和大灶补助等;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在未向组织请示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会同原森多镇党委书记、镇长、出纳向原扶贫联社社员退款。2018年3月,吉本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原贵南县森多镇科技副镇长(挂职)尕藏太工作失职的问题。2015年,尕藏太在担任森多镇副镇长期间,森多镇斗合龙村63户建档立卡户逐年脱贫时,因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造成驻村干部及村委会未严格执行《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工作方案》要求,造成群众误解和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3月,尕藏太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十、原贵南县森多镇副镇长宋廷琰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5月,宋廷琰作为森多镇斗合龙村包片领导,在易地搬迁项目实施中失察失管,部分群众将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指标和项目房对外转让变现后据为己有,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流失。2018年3月,宋廷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十一、原贵南县森多镇人民政府出纳叶泽加违规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叶泽加在担任森多镇出纳期间参与挪用该镇退耕还林补助款,用于偿还森多镇历年债务、临时工工资和大灶补助,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在未向组织请示报告情况下,私自会同原森多镇党委书记、镇长、林业干事,个人垫付向原森多镇扶贫联社10户社员退款。2018年3月,叶泽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十二、原贵南县森多镇斗合龙村包村干部周吉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周吉在担任斗合龙村驻村干部期间,部分群众将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指标和项目房对外转让,变现后据为己有,周吉未及时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制止,造成国家项目资金流失;2013年底至2014年,斗合龙村实行低保户动态管理低保户评定,包村干部周吉默许低保户评定违规操作。2018年3月,周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十三、原贵南县森多乡民政干事牛焕青工作失职的问题。2009年牛焕青任贵南县森多乡民政干事期间,应将该乡扶贫联社剩余资金4000元钱分给在社的10户贫困社员,由于其工作不细致,监督不到位,导致只有5户社员分得。2017年8月在贵南县纪委调查期间,牛焕青为防止群众上访和事态扩大,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将个人的4000元交给原扶贫联社未分到资金的5户社员。2018年8月,牛焕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原贵南县森多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玛尖措违规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2009年万玛尖措在担任贵南县森多乡分管财务副书记期间,违规参与将该乡扶贫联社退耕还林补助款123600元挪用于偿还森多乡历年债务和大灶补助。2018年3月,贵南县纪委对万玛尖措进行诫勉谈话。

  十五、原贵南县森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冷措吉违规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冷措吉在担任森多镇分管民政副镇长期间,违规参与将该镇扶贫联社退耕还林补助款10460元挪用于补贴镇政府大灶开支。2018年3月,贵南县纪委对冷措吉进行诫勉谈话。

  该案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扶贫惠民政策的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该案中吸取深刻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监督检查、线索移送、问题督办、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约谈警示、情况报告等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贵南县纪委   贵南县监委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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