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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4月7日 | |||||
2021年清明、“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州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倡导新时代尚俭戒奢的节日风气,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认真的精神、最严格的尺度,强化政治修养、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十严禁":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将公款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贵重礼品;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踏青活动;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减免门票、住宿等相关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乘坐头等舱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严禁公款报销因私外出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的费用,或将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或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增强廉洁过节意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刻认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的重要性,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开展节前教育、集体谈话等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再提醒、再教育,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各乡镇及部门领导及其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遵守纪律要求,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规矩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切实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 三、坚决正风肃纪,严肃问责追究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方式方法,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新表现,整合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遏制“四风”高压态势。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等,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对节日期间查出的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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