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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回访教育卸“包袱”消除顾虑再出发
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
  
  “受处分后,我从最初存在抵触情绪,到后来能够正视问题、改正错误、重整行装再出发,这个转变离不开组织的提醒和挽救。”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某单位干部王某此前因对扶贫资金被企业挪作他用的事实未能及时发现,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过门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教育,王某放下思想包袱,恢复了干劲,在工作中积极作为。

  海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规范问责程序、强化问责执行,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同时,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暖心回访,使问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海北州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通过瞄准“心结”、聚焦“病灶”,对2022年度给予处分的11名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保障受处分党员干部提升认识、健康成长、担当作为。“板子”打得准,才能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心服口服。“在问责过程中,要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作出问责全面查清问题原因、主观过错等情况,精准作出问责决定,既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又防止问责不力。”海北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海北州纪委监委在问责过程中既注重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注重保护干部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为避免对受处分人员“一处了之”,州纪委监委制定了《海北州纪委监委开展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规范了回访范围、主体和方式,将回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协同有关部门着力维护干部权益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强化正向激励发挥作用。在青海湖农场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上,州纪委副书记李君业通报了对举报反映该场领导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结果,为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为帮助更多“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海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踪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同时,把回访教育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实事求是地对被问责、受处分干部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对处分期满的干部,第一时间解除处分、恢复待遇,对表现优秀、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人员,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

  近年来,海北州委、州纪委监委将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作为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暖心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机制,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消除干部思想顾虑,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鼓励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鼓足干劲再出发。通过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着力提升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积极性,努力做好强化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取得良好成效,全州上下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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