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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共和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的通报
来源:共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本轮巡察紧紧围绕2017年以来开展的相关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定位,紧扣“六围绕一加强、脱贫攻坚、两个维护”为重点任务,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从全县抽调了16名巡察工作人员,组建4个巡察组,对全县12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期间,召开动员会12次,张贴巡察公告12张,召开座谈会22次,个别谈话105人,民主测评310人,设立巡察举报箱12个,查阅相关工作资料771份,下沉走访调研19次,共发现各类问题65条。2019年7月3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巡察组的报告。8月22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

  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8月29日至9月1日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以及抓紧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不到位不坚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实际行动有差距,没有将其融入到领导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党组织统筹推进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的不多,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安排轻检查、重制度轻落实”现象;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党员干部身份意识、形象意识、行为意识、宗旨意识、角色意识差。部分党组织集中学习内容时间不相符,记录丢失和混乱,没有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党员干部对时事政治、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党纪党规等理论知识学习不够,认识不清、掌握肤浅;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支部工作不规范,管党治党宽松软,部分党员对组织生活不够重视,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弄虚作假,个别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不积极,效果不明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还不够好。“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到位,且平时专题听取和研究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工作很少,主体责任履职尽责还不够,存在“四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无记录等问题。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思想建设抓的不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联系实际不紧密,工作措施不具体,宣传教育方向不鲜明,思想建设工作虚多实少。一是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抓理论武装工作聚焦发力不足。对省州县委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领会不深、不透、不扎实,学习停留在“读标题、讲大概、记笔记”,学深悟透走形式,入心入脑成空话,理论学习没有触及灵魂,精神之“钙”补的不实。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了解不够,部分党组织安排部署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到位,从上到下责任“空对空”,在抓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与党组织学习安排时间不一致、且内容不全面。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组织建设抓的不扎实,党建工作基础弱化问题突出。个别党组织“一把手”角色定位不准,党建意识不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的不牢,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工作不实、推进不力,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把临时聘用的人员用在关键岗位,并且调换比较频繁,导致工作不连贯,交接混乱,不负责任。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部分单位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担当履责勇气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到位。三是“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存在“重表象、轻实效”,满足于应付性地完成动作,简单的完成会议记录,习惯于念文件式传达上级讲话,或以干部职工大会代替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学习代替党员学习的现象。未能深入研究理解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导致组织生活枯燥乏味。四是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够,致使工作有安排、无落实,进展不够平衡,推进不够有力,工作台账、基础资料不规范、不全面。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督促检查只有安排,没有结果和通报,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党组织全面担当主体责任不强。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认识不清,只知道工作业务岗位职责,不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只知道党内有纪律处分条例,不知道何谓“六大纪律”。

  4.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管党治党认识不够到位,主体责任不够明晰。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和纪检员监督责任落实还存在差距。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思考不够,投入精力不足,甚至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结果、轻过程等,致使工作有安排、无落实,进展不够平衡,推进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形式主义表现层出不穷。部分党组织文件制发要求不高、把关不严,甚至存在文件重号、照搬照抄、应付检查,将往年资料改头换面替代今年的工作资料,照葫芦画瓢,造成上下一般粗、文件材料雷同等现象。二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差旅费,未经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进行支出或部分物资未列入固定资产台账。部分票据未按程序审批签字,且无票据支付和有票无明细清单,不重视财务工作,未按要求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致使财务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依然存在。

  5.精准扶贫工作方面:对精准扶贫方面的知识掌握了解不深、不全,工作任务不够明确,对结对帮扶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帮扶简报造假。深入连点村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不多,习惯于走访慰问完成任务,存在进门放下慰问品,拍几张照片后匆匆离去,或将贫困户集中到村委会,发放慰问品、讲几句话了事。不能从扶智扶志方面着手,着力改善扶贫助困的方式方法。

  二、整改意见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一要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规矩,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使勇于担当、敢于尽责的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2.加强思想建设,保障制度落实。一要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考勤制度,并定期公示;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确保目标责任内容具有可行性、针对性。二要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三要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主动权牢牢控制在党的手中。

  3.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生活。一要严格落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随时关注、分析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的现实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有关知识、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从而形成党内政治生活的长效机制。

  4.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党。一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二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三要加大对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加强《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业务能力。

  5.助力脱贫摘帽,细化具体工作。一要牢牢把握脱贫攻坚舆论导向,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扶贫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二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意识,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纠正脱贫攻坚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尽职尽责做好联点帮扶工作。三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资料管理机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查漏补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有据可查。

  6.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成果运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并严格按照整改一条、销号一条的要求,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务必做到所有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相关要求

  抓好整改落实,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对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情况的重要检验。各级党组织要拿出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主动认领、深刻反思,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措施、严格标准,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要落实整改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不能把科室或下级单位作为整改主体,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联系整改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对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推进。二要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梳理归纳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要体现“严”的要求,不能有盲区、留死角,通过整改,真正把“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要求落到实处。要突出可操作性。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直指问题,实在、可行、有力,决不能走形式、完任务、做表面文章、敷衍整改。要突出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促进发展。三要健全机制要到位。严格整改标准。要把向党中央看齐作为根本政治标准,增强政治自觉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坚持以巡察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期效应、长远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以部署推进,要带头执行各项新规定和措施,做好表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或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坚决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
中共共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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