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要求。6月28日,治多县召开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第二次调度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舒海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文青主持会议,五乡一镇党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以及全县20家职能部门“一把手”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红黑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通报了全省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下发的红黑榜通报及《治多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会议听取了加吉博洛镇、索加乡、县农牧科技局、县财政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的汇报,舒海迁书记逐一点评。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问题线索、紧盯案件查办、紧盯突出问题整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要强化思想担当,推动整改整治。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整改整治是否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聚焦”,在重点整治任务及项目化整治重点问题基础上,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亟待解决的制度漏洞、整治见效快、群众容易感受到实效的问题纳入整治内容,积极自查自纠、真抓实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三要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起来,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整治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要以整治工作为契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