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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7日 | |||||
根据案件管辖规定,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应当召开审查调查会议,予以立案审查调查,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依据监察法进行。确定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财物查扣等事项;审查调查组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开展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眼、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工作;审查调查组撰写事实材料与被审查调查人见面;审查调查组集体讨论形成审查调查报告,由审查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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