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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4日 | |||||
9月14日下午,全市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州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和来青海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州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必须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政治第一,突出把握“势”的方向、聚焦“专”的要求、提升“精”的素养。进一步细化完善政治监督清单,督促各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做到对“国之大者”“省之大者”心中有数。把监督、执纪、问责放到讲政治的大局中去考量,用政治建设带动业务提升,用高质量的业务水平服务政治大局。 会议强调,“三不”一体推进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也是方法战略,是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市纪委监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三不”一体推进工作,积极实践、努力探索,不断加强不敢腐的震慑力度,不断织密不能腐的笼子,不断构筑不想腐的自觉。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要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力武器,做实做细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要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守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红线,可查性不强的问题线索限时了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抓紧推进、重点问题线索紧抓不放,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权威。 会议要求,要把抓作风建设作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纪律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作风整治上展现新气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复敲打,通过抓作风、严纪律,坚持引导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以良好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促进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定不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我市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一要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纪委监委不能唱“独角戏”,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开展工作;二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三要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四要坚定不移推进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高标准建强乡镇(街道)纪委基础,提升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水平,始终将推进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深化年”作为中心任务,凝聚力量突出主责主业,打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要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开阔政治视野;要坚持勤奋好学,提升专业化水平 ;要始终履薄临深,强化自我监督;始终“划好线”、“算好账”、“做好事”、“走好路”,做到“知足”、“无私”、“慎独”、“坚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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