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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果洛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1日 | |||||
受理问题线索的来源: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移送、监督检查中发现(自办案件)、审查调查中发现、审计中发现、巡视巡查中发现、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等 通过以上方式受理问题线索后,首先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案管部门填写拟处理意见,经请示分管领导审示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之规定分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转监督检查室提出拟处置建议,由分管监督检查室领导审核后将处置建议反馈给案管部门,由案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形成材料,提交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后,根据会议决定结果移送相关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并定期跟踪督促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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