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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举措扎实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乌兰县纪委监委五项举措,扎实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乌兰县“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内容,明确活动主题,以宣传《规则》为主线,采取县、镇两级联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宣传成效不断增强。

  着眼学深悟透,抓好学习贯彻。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规则》内容,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方案措施。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宣传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在创新宣传方式上下功夫,每晚黄金时段县电视台播放《关于乌兰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通告》,通过“清风乌兰”微信公众号发布《规则》解读文章及宣传周活动相关动态信息,全县44个村级为民服务微信群中转发检举控告知识100余条,多渠道公开举报途径,公布来信、来访地址、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引导群众选择更加快速便捷的举报方式,确保宣传活动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全县范围内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依托活动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举行“检举控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横幅89条,展板20块,张贴检举控告相关知识挂图300份。设计制作《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知识手册》5000本,向广大党员群众发放讲解,通过图解漫画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党员、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引导党员、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

  开展“五进”活动,深化宣传效果。在党政综合办公楼、行政服务大厅等人员聚集点设置检举控告公示牌8个,公布检举控告方式、渠道、联系方式等,在机关、医院、学校、广场等设置的“LED”屏定期滚动播放检举控告知识宣传片,广泛宣传检举控告知识,积极开展检举控告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牧区、进农村”活动,实现检举控告知识宣传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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