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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2日 |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各党组(党委)及所属各部门: 省纪委作风督察组2017年11月上旬对我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贵南县个别部门存在执行八项规定制度不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如下通报: 一、贵南县人社局在公务接待中存在不规范,一是无接待公函;二是在公务接待用餐时违规提供香烟。以上违反了《贵南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县人社局虽然对当场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仍然整改不到位,在公务接待中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相关财经纪律,有违反“四风”的现象,对此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经贵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1. 要求县人社局对以上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整改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和纪委;2.对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3.对人社局负责公务接待的直接责任人警示约谈;4.对县人社局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二、贵南县民政局在公务接待中存在不规范,一是无主管领导审批意见;二是公务接待无公函;三是公务接待中使用现金结算。以上违反了《贵南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县民政局在工作中存在执行八项规定不严格,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没有对党的纪律和制度心存敬畏,严格执行。经贵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1.要求县民政局对以上问题全面整改,整改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2.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3.对县民政局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2018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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