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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委部署要求,奋力推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海晏县纪委监委依托“海北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监督平台”),积极监督全县2022年及2023年资金项目情况,以全流程、全要素闭环管理确保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在海晏落地见效。 “线上录入+线下核查”同频共振,织密资金项目监督网。资金项目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并了解相关政策,海晏县纪委工作人员克服困难,以“干中学、学中干”的态度,深入各项目单位,采用实地监督、查阅相关凭证的方式逐项录入,核查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做到全面覆盖监测。同时,线上线下同时监测的模式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倒逼资金管理规范化,以资金监督引领项目管理规范运行。 “常态监督+追责问责”同向发力,防止资金项目跑错路。海晏县纪委监委以监督平台为抓手,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整合县、乡两级乡村振兴资金监督资源,建立资金项目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过程监督的常态化监督系统,通过动态监督,了解项目建设阶段、审核流程以及资金拨付时间,摸清资金拨付率,充分探清资金项目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或提前拨付、招投标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项目规范实施,资金安全使用。 “预警管理+督查督办”同步推进,保障资金项目能落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利用监督平台“预警管理”功能快速预警响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资金项目管理过程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对于出现预警提醒的项目,依据预警类型和预警描述及时通过监督平台逐一下发督办要求,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有效杜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在落地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保障资金项目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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