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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6日 | |||||
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委办(县党校、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各乡镇党委、各社区: 根据县委部署和授权,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组自2020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委办(县党校、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部分村(社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机关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委办(县党校、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 (二)村(社区):子科滩镇:直亥买村、纳洞村、日干村、切卜藏村。河卡镇:羊曲村、红旗村、灯塔村、宁曲村。曲什安镇:团结村、莫多村、塔洞村。唐乃亥乡:上村、下村、上鹿圈村、加吾沟村。龙藏乡:桑什斗村、木果村、日旭村、浪琴村。中铁乡:豆后塘村、民族村、恰青村、吉浪村。温泉乡:长水村、赛什塘村、尕科河村、盖什干村。社区:城北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区、温泉社区、曲什安社区、河卡社区。 二、工作要求 (一) 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巡察组认真做好宣传教育,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 巡察组要切实强化责任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合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沟通,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 巡察组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发扬优良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职,以身作则,不参加、不干预、不插手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事宜和活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汇报是渎职”理念,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如实记载,准确上报,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严禁跑风漏气,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切实树立公务人员良好形象。 (四) 巡察组长要切实担负起巡察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要求,带好队伍。巡察成员要自觉服从管理,统一行动,克服困难,坚守岗位,身体力行,保质保量完成好巡察任务。 (五) 汇报、反馈。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要认真梳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巡察意见,认真整理汇总,形成客观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情况的巡察报告,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整改。要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纪检、组织等部门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 (六) 运用成果,增强效能。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认真梳理,区别对待。巡察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一般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交由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限时整改。对典型、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和“四风”等问题,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后,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调查处置。对选人用人和不担当、不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突出问题,转组织部门进行人事调整。对属于审计范围的问题及时移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调查处置。 三、巡察组长及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长:吴永飞 联系电话13997346405 副组长:樊宗元 联系电话19909745509 被巡察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委办(县党校、县档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巡察组长: 项欠太 联系电话13639746960 副组长: 刘 伟 联系电话19909745515 被巡察单位: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 子科滩镇组组长:才让太 联系电话 13649776374 副组长:胡守安 联系电话 13897343236 被巡察村:直亥买村、纳洞村、日干村、切卜藏村。 河卡镇组组长:索南多杰 联系电话 13897343826 副组长:滕秀龙 联系电话 13649776962 巡察对象:羊曲村、红旗村、灯塔村、宁曲村。 曲什安镇组组长:桑 杰 联系电话 13997343218 副组长:苏玉辉 联系电话 15209740062 巡察对象:团结村、莫多村、塔洞村。 唐乃亥乡组组长:才 保 联系电话 13299747321 副组长:周 措 联系电话15509740671 巡察对象:上村、下村、上鹿圈村、加吾沟村。 龙藏乡组组长:斗拉本 联系电话 13897547888 副组长:华旦项欠 联系电话 13909743611 巡察对象:桑什斗村、木果村、日旭村、浪琴村。 中铁乡组组长:杭 秀 联系电话 18097145577 副组长:万玛措 联系电话 13649776848 巡察对象:民族村、豆后塘村、恰青村、吉浪村。 温泉乡组组长:久买旦增 联系电话 18697888226 副组长:万玛尕仁 联系电话17797003533 巡察对象:长水村、赛什塘村、尕科河村、盖什干村。 社区组组长:才郞东主 联系电话 13997343896 副组长:佘兆平 联系电话13897043067 巡察对象:城北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 区、温泉社区、曲什安社区、河卡社区。 举报邮箱:632841023@qq.com 县委巡察办电话:09748589333(自动传真) 中共兴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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