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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开启新征程
一刻不停息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新气象新作为
——在中共海晏县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21日)
李旭贞
来源:海晏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2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十六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县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刚才,州委常委、县委董玉毅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就做好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效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纪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健全责任体系,对贯彻落实州纪委全会、县委全会相关工作精神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协助制定《海晏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将43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到16个牵头部门和24个协办部门,着力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机制保障,通过专项调研,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事宜18项,出台《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2年)》、《海晏县委巡察工作办法》、《海晏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海晏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办法》、《海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海晏县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海晏县乡镇村社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7项制度规定,有力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责任清单,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20项、第一责任人责任16项、班子成员责任6项,纪委监督责任14项,督促6个乡镇及34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了“两个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健全研判机制,先后4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反腐败工作协调会,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推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得到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政治纪律督查,结合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加强对维稳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干部认真履职,切实把维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村级组织换届,严明“十严禁、十不准、十杜绝”换届纪律,全力做好监督工作。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和集中开展向“私”字、向名利色“开炮”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创业贷款、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年休假工资报酬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通过采取函告督办、调研了解、上级纪委反馈、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反映等方式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期间,对9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加强扶贫、生态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先后5次召开扶贫、生态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推进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入户问卷调查等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在扶贫领域,给予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次,集体约谈7人。在生态环保领域,个别约谈6人,集中约谈29人,给予记过处分和诫勉谈话6人,有力压实了扶贫、环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学解查研”四步法深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协调联系机制,建立规范案件台账,制定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谈话室安全制度》、《执纪审查应急预案》等制度,加强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确保纪律审查安全。加强纪律审查,充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廉政鉴定38人次,廉政约谈59人,诫勉谈话5人,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受理信访举报和各类问题线索32件次,办结32件,其中:初核16件次、谈话函询11件次、立案审查5件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三)驰而不息狠刹“四风”,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加大监督力度,狠抓重要节点纪律,先后4次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运用重点抽查、暗访督查、点穴式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工作作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县直机关检查覆盖面达64%以上,乡镇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大问责力度,查处乱发津补贴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查处工作作风不扎实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起,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调离窗口岗位,有效整治了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拓展监督渠道,制定《海晏县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聘任13名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对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单位的党风政风行风开展监督,有效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深化改革创新,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县委巡察和派驻纪检工作,在健全机构、配强队伍、提升能力的基础上,对2个乡和8个县直重点部门开展两轮政治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率达95%以上。协调成立3个纪检组,通过加强调研、强化指导、监督检查等措施,实现对34个县直机关党政部门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海晏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按制定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人员选调、考察、转隶、选举、任命、挂牌等工作。

  (五)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开展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组织设置、工作职责、考核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使村级财务管理、“三务”公开等制度逐步健全,乡镇纪委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示范点建设,按照一乡镇一特色原则,积极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选树廉政课堂、廉政广场各1处,打造廉政警示教育点2处,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进一步加强。开展村级监委换届工作,与村级“两委”换届同部署、同推进,加强督导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期间选举产生29个村和7个社区监督委员会,108名村(社区)监委会人员,村级事务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

  (六)加强廉政教育,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强化党纪党规和警示教育,以“一党章两准则三条例”学习活动为主线,对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考试,编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党风廉政建设实用手册》、《廉政荐文》等“口袋书”2000余份供全县党员干部学习;通过“海晏纪检监察”微信平台,在线廉政测试在职党员干部542名,推送廉政信息430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9人,阅读量达1.4万人5万次,切实拧紧了廉政意识这根弦。强化廉政文化教育,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家庭助廉”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展演活动,有效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的思想防线和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融入到网络、报刊、微信等媒体,时刻敲响党员干部廉政警钟。期间省《青海日报》社报道1期,州《祁连山报》报道6期,州电视台报道1期,州纪委网站报道7期,“河清海晏”报道12期,同时积极向省、州纪委以及《昆仑之剑》报送《海晏纪检监察信息》115期,助推了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开展。

  (七)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机关党建,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三亮三比”等党日活动,深入联点村开展“三联四做”、“双帮”、“讲党课”等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加强能力提升,联系思想、工作,通过书记领学、常委授课、专题讨论等方式,加深理解,正视自身不足;实行常委分片包干制度,检查指导联系点工作;约谈2名纪检干部,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选派21名干部赴外地学习,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能力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和干部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11项,完善乡镇纪委、派驻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村(社区)监委会主要职责和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部分单位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上,仍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措施不具体、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部分乡镇、部门干部教育机制不健全,致使干部中出现理想信念滑坡、不愿接受监督;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班子成员工作任务不明确,抓工作的能力不强;部分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能力不强,有些甚至不管不闻,致使问题多发频发;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分析研判、发现问题能力跟不上形势任务的需要。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州十二次党代会、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牢记使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六届县委五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海晏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关于从严治党要求与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查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工作执行力差、行动不坚决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处理,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要加强对维稳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维稳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参与不稳定事件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认真审核有关情况,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乡纪委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同下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村务监委会主任)做到“三个人必谈”,沟通情况、交流思想,针对问题指导工作、从严要求。要用好谈话函询结果,对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其他成员,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政治功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在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对不认真执行乃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始终维护党纪党规权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纪律。一要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监督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党纪党规作为重要任务,纳入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生活日程,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织经常学、党员干部主动学,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读党纪党规,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各级党组织将纪律教育常态化,切实承担起纪律教育的主体责任,抓住纪律教育的重点,开展经常性教育工作,确保教育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着重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省、州、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通报曝光、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纪律法律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积极推进全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选树优秀党员、廉政模范,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三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效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和推动党组织把监督管理抓在平常、严在经常,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底线意识,守牢纪律防御阵地,发现党员干部的缺点不足,要及时批评教育,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工作定位,切实改进工作措施,继续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州纪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各党委(党组)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责任认领责任,以责任书方式明确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乡镇、县直机关部门,准确界定每一位履职人员该负的责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二要强化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坚持把追责问责作为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环节来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各党委(党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两为主”机制。加强对各乡镇纪委和纪检组的领导,加强对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等工作的领导,督促各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四要强化分析研判,促进责任落实。建立例会制度,适时召集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晾晒“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接受监督,正视不足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五要建章立制,固化“两个责任”。今年在全县开展制度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力建设年活动,防止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没有落实到行动上等问题,真正把“两个责任”扛稳压实。要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针对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廉政提醒。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约谈提醒、随机抽查、通报曝光等制度措施,严抓严管,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六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要综合运用检查、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四)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始终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若干措施》、州委《实施办法》和县委具体办法,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要加强日常监督。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上下联查等方式,盯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坚决查处乱发津补贴、违规搞福利、超标准公务接待、虚假支出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并开展专项排查清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惩处越严越重的强烈信号。二要拓展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社会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退休老干部及村(社区)干部群众的监督优势,继续发挥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作用,对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单位的党风政风行风开展监督,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三要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重点从学习不深入,台账资料抄袭造假,学用结合有差距;工作方法简单粗放,作风不实不细;不按制度规定办事,违规操作等问题抓起,认真查纠学风文风不实,工作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门好进事难办,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的乡镇或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从自身做起、从队伍抓起、从问题改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领导分工,狠抓整改落实。同时,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洁身自好、勤政廉洁。

  (五)强化专项督查,始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作出表率,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生、扶贫、救济救助、教育、医疗、危旧房改造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一要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督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重点问题。同时,结合实际,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利益输送、以权谋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严肃查处受贿行贿案件,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二要开展民生领域的专项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走访和调研督导为主要方式,开展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发现和解决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对扶贫项目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为重点,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扶贫政策到位情况以及项目资金落地情况等三个方面,严查失职渎职行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严肃问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问题和线索办理失察失责的,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双问责”机制。强化与扶贫、民政、财政、农牧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对有线索不移送,职责范围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处理。强化与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利用专业的审计组织开展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的专业审计,深挖问题和线索,积极配合省州纪委做好督查工作。三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督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日常教育,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存在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等三类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查处。

  (六)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强化党委巡察监督。紧跟中央和省、州委巡视巡察步伐,按照《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2年)》要求,深入开展巡察工作。一要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按照本届县委任期内安排10轮左右巡察的要求,今年开展两轮巡察。第一轮巡察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巡察;第二轮巡察重点围绕《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政治巡察。二要强化巡察监督力度。根据巡察对象和任务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方式,对重点人、重点事开展“机动式”巡察;对县直部门系统,有针对性地选择下属部门开展“点穴式”巡察,以点带面;对上年巡察过的乡镇和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切实把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的衔接,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增强巡察效果。三要提升巡察效果。县委巡察组必须树立“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坚持敢于发现问题、查出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及时分析研判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依规处置,切实解决问题,取得巡察效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聚焦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七)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始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县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要加强政治业务培训。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对检察机关转隶干部着重加强党纪党规和执纪业务的培训,对纪检干部着重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部门跟班学习锻炼,邀请检察院、法院专业人士授课等举措,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严格执纪的行家里手和依法办案的专业人才。二要抓好转隶融合。以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强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加强支部建设、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组织、业务和工作的融合,并根据转隶人员业务能力、个人特长和专业特点,科学定岗定责,确保人尽其才、优势互补,形成“1+1>2”效应。三要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衔接、执纪与执法衔接、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有效运行机制。全要素试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建设留置场所,加强规范化管理。四要加强科技监察建设。要进一步研究和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纪检监察专网,抓紧实施涉密终端网络规范化建设,尽快实行案件线索处置和办案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公职人员信息化廉政档案。五要推进监察全覆盖。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完善纪委派驻体制机制,将纪检组统一更名为纪检监察组,赋予纪检组适当的监察职责,配齐人员力量,促进“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将监察职责延伸至乡镇纪委和部门纪委,明确监察职责,履行监察职能,实现对乡镇辖区、系统部门监察对象的监察全覆盖。

  (八)加强执纪审查工作,始终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视违纪情节严重程度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点把握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早提醒、早纠正,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敲响警钟,做到无病常防、小病早治,守住第一道防线。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使第三形态对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真正成为少数,使第四形态对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执迷不悟的成为极少数,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要积极探索将“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运用到监察工作当中,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执法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着力增强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二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县级层面,进一步优化“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主渠道,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走访、定期接访等活动,领办、督办信访问题,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在乡镇、村(社区)层面,向群众公布12388举报电话、乡镇纪委书记、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手机号码,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三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格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程序,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做到关口前移,夯实线索、证据,重点从信访举报、专项治理、执纪执法、巡察部门移交问题中发现线索,加强分析研判,确定审查重点。对恶意诬告、陷害干部的信访反映,要认真核实甄别出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维护良好信访环境。四要严格执纪审查制度。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线索集体评估机制,将监督和审查职责分开,做好回访教育、申诉复查工作,提升线索查实率。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聚合力,做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实现纪检监察与巡察、组织、司法机关等在执纪审查工作上有效衔接。五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定期曝光、专题曝光相结合,既抓节点也抓日常,不断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案件数量。节点前,专题通报易发多发典型问题,为党员干部“提神”,做到防患于未然;日常中,凡查处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带有普遍性的案例,都要通过网站、电视台、微信及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释放明确信号,撑起纪律“红线”,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规守纪。

  (九)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监督职责,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一要增强政治担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讨论学等方式,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二要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能力建设,创新干部锻炼培养机制,实行县直部门纪委、乡镇纪委分期分批到县纪委轮训等举措,加强实践锻炼;加大对新一届村监委会成员、纪检组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要加强班子建设。按照省州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文书。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全年领题调研不少于3个课题,每个常委、监委委员至少提出1-2个建设性意见,为班子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有力服务。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班子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气概,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开启新征程,一刻不停息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新气象新作为,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生态和谐平安新海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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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海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海晏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海晏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