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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 |||||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十六届县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5日——11月29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推拖慢懒散”专项整治工作及驻村第一书记任职履职情况开展“点穴式”巡察。 一、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依据《中共同德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县委要求,主要对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同德县开展“推拖慢懒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新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任职履职情况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相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渠道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 联系电话:13897144399 电子邮箱:tdxwxcz@163.com 通信地址:同德县纪委监委大楼,邮编813299,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受理时间:11月15日——11月29日 特此公告 中共同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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