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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8日 | |||||
为认真贯彻省州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8月26日—27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岩同志受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剑锋、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乔亚群同志委派,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我市部分厂矿企业,针对生态环境治理、非法采矿、违法排污等环保方面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同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监督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格尔木市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置中心、青海西豫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格尔木炼油厂、盐湖镁业等重点企业实地察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采取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的方式,深入了解了各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运作流程、部门职责、履职情况、整改进度、存在问题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刘岩同志指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以“非常态、非常规”的态度,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切实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巩固提升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 刘岩同志强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进一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仔细梳理,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做到真实整改、立即整改,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甚至不整改、不落实的,市纪委监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肃问责。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履行好生态环保的主体责任,坚决纠正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推动地方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好我市生态环保工作,为格尔木绿水青山的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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