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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0日 | |||||
近年来,大柴旦纪工委监工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树立纪法思维,做到上下贯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运用纪律思维和法律思维,把纪律条款和法律条文相互融合贯通,充分运用好纪律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互融互促,在纪言纪语、党纪条规和法言法语、法律条文的使用上实现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做到信息畅通、联合有力;建立完善纪工委监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及内设机构纵向互动配合机制,做到同向同步、精准发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树立底线思维,做到安全第一。督促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把安全就是生命线的理念铭记在心,落实在行动,坚决把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要求贯穿于案件调查的全过程,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精细化查办案,严格程序审批。强化办案精细化、精准化的思想,从线索研判、分析处置、方案制定、措施运用等方面严格依据“规则”及“规定”,做好审批请示汇报工作。着眼纪法并重,严格证据收集法定程序,全面系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构筑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架构和执纪执法新模式,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审视、收集和固定证据,做到证据收集全面规范,提升案件质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好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等处置方式的恰当运用,融入线索处置全过程。同时,结合案件查办情况,做好“后半篇文章”,突出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以来,配合州纪委监委,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对我区恩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人,约谈33人,问责党组织2个,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 正风反腐肃纪,优化政治生态。集中开展了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四风”、“不担当不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招投标、漠视群众利益等11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检查5次,领导干部签订自查承诺书107份、填报自查申报表114份。结合项目集中开复工活动,向建设单位发放《廉政风险告知书》45份,签订《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30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了工行委、镇、村(社区)三级“为民村级微信群”,收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7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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