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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同级人大常委会
报告专项工作
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8日
  
  6月28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邢惠代表县监察委员会向乌兰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关于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乌兰县监察委员会首次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从“坚持目标导向、明确监督职责,注重宣传引导、凝聚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检视问题,深入调研督导、狠抓任务落实,压紧压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五个方面总结了专项监督的做法及成效,梳理了“始终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始终把党的责任扛在肩上,始终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始终坚持监督执纪一体化”四条经验体会,又分析了实际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全面展示了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监察监督向生态环保领域覆盖的生动实践。

  



  报告指出,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乌兰县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州县委“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法,共受理处置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集体约谈25人,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全力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既是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要求,也是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下一步,乌兰县监察委员会将在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强化监察监督,持续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为推动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乌兰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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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乌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兰县监察委员会
    承办部门:乌兰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技术支持: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