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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 |||||
根据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工作坚持政治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着力发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期间,召开动员会1次,张贴巡察公告2份,个别谈话12人(次),召开座谈会1次,设置意见箱2个,发放民主测评58份。发现问题5条。未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单一,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但学习方法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学习形式多数为集中学习和自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违规报销问题。如:2017年5月31日3号凭证反映支付索南本700元,后附4张燃油票,无派车单、审批单;2017年1月31日4号凭证中支付给本单位司机尕藏才让5000元出差费,其中派车单中时间为2月7日赴温泉乡下乡、住宿发票中2月10日在青海腾盛商务宾馆有限公司168元,2月17日西宁珠穆拉玛宾馆200元,1月12日西宁珠穆拉玛宾馆140元,无出差审批单、文件;2017年1月31日5号凭证,支付尕藏才让2600元,后附住宿票2张,1张为120元,住宿地点为兴海县美意有限责任公司,1张为2160元,住宿地点为西宁珠穆拉玛宾馆,汽车票85元,湟源城关至尊御膳火锅店等发票4张,金额为250元;支付恒措1380元,后附住宿发票1张,住宿地点为兴海县黄河缘宾馆,无差旅费审批单;2017年3月31日1号凭证中用组织部目标考核奖作为发放单位职工奖金10000元;2号凭证支付尕藏才让2259元,其中住宿发票1张,240元,地点为西宁珠穆郎玛宾馆,车票1张,27元,无出差审批单;支付尕藏才让2582元,后附住宿发票3张,珠穆朗玛260元,兴海新世纪大厦有限公司900元,均无出差审批单;支付兰科加1000元,其中车票1张兴海至中铁33元,无出差审批单;2017年3月31日5号凭证中后附住宿发票4张,金额为840元,地点为西宁珠穆朗玛宾馆,无出差审批单;2017年4月30日4号凭证,报销住宿发票109元,住宿地为海南州祥鹰国际酒店,4月9日报销住宿票120元,3月29日住宿票480元,3月31日住宿票120元,地点均是西宁珠穆朗玛宾馆,均无出差审批单;2018年10月31日5号凭证,支付尕藏才让6530元,日期为10月6日至10月26日,合计21天,其中包含6天为非工作日,伙食补助金额为1080元,燃油票10月6日燃油票1张,金额为320元;2019年4月30日号凭证支付差旅费450元,重复报账,时间为3月19日,出差人为尕藏才让、赵元成;2019年7月31日2号凭证支付燃油费740元重复报账,时间为5月31日,出差人为关却杰、尕藏才让;支付差旅费1010元重复报账,时间为6月14日。 3.存在搞形式、敷衍应付检查考核的问题。如:2019年简报第17期,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简报编辑时间为2019年7月6日,并与2017年简报第4期内容一致;2017年简报第19期中出现“企业文化”、“打造学习型企业”等等字眼;兴残【2019】54号《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证据报告》与兴残【2019】54号《兴海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报告》内容一致,文中3月16日、4月7日会议均无相应的会议记录。(兴残〔2017〕14号)与(兴残〔2019〕23号)文件内容一致;(兴残〔2017〕49号)与(兴残〔2019〕49号)文件内容一致;(兴残〔2017〕63号)与(兴残〔2019〕59号)文件内容一致;(兴残〔2017〕33号)与(兴残〔2019〕33号)文件内容一致;(兴残〔2017〕8号)与(兴残〔2019〕10号)文件内容一致;(兴残〔2017〕16号)与(兴残〔2019〕16号)文件内容一致;(兴残〔2017〕14号)与(兴残〔2019〕14号)文件内容一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4.存在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党支部引领机关业务工作能力不够。对业务工作的谋划不多,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经常,没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上级来文要求执行不严、不到位。 5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少,分析研判不够。目标责任书细化不够,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签订程序不规范;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结合不紧密,未定期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三是2017年与2019年理事长“三述”报告一致;2017年班子述职中无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四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残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模糊不清,2017年意识形态资料不完整,缺少学习计划,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 三、意见建议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残联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委和县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委和县委有关重要安排部署文件和会议精神,尤其是涉及到管党治党、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重要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制定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要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充分发表意见,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带头落实。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发挥其修正错误、统一思想、巩固团结、激发活力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防止“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出现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 (三)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要强化责任担当。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管党治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三要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绝不走样。坚决反对“四风”,切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严明财经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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