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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玉树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我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现将3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玉树州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扎西才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3年至2021年,扎西才旺作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弃初心使命,财迷心窍、腐化堕落。扎西才旺信仰宗教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将公车长期占为己用,不遵守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共财务和无偿占有公用资源,靠粮吃粮将公司作为个人小金库。另外,还涉嫌贪污犯罪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2023年8月,扎西才旺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曲麻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0年至2022年,曲麻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才文多丁授意单位人员将拉甲罗商贸有限公司用于房屋日常管理、维护费用的10.8万元,违规用于发放6名实习生生活补助。在才文多丁安排下,拉甲罗商贸有限公司违规大额提取5笔现金共计126.357万元,用于公司经营货款、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其他支出。2023年5月,才文多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2名有关人员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三、治多县治渠乡同卡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安多从多杰违纪问题

  安多从多杰于2021年、2022年,先后2次未经村集体决策擅自将同卡村合作社牲畜保险理赔资金32.05万元用于购买牲畜,并在事后也未进行情况说明及公示公开。2023年6月,安多从多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3起典型案例来看,有的把权力当成“提款机”,想方设法变现;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私;有的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违规决定扶贫资金投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金。有的政绩观偏差,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纪法意识淡化,目无纪法、弄虚作假、任性妄为,影响了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省、州委相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纠治。

  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严肃纪律规矩,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三不”一体深化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体体现,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本,将人民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正风肃纪新成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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