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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 |||||
按照州委和县委统一部署安排,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从2022年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联动巡察,对县公安局党委、县委统战部党支部(民宗局)、县工青妇残联合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职责,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县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巡察工作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医疗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下一级单位、站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渠道 第一巡察组 联系电话:19909771218 信访举报箱悬挂地址: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信访接待地点:被巡察单位办公楼巡察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wlxwxuncha@163.com 第二巡察组 联系电话:19909771217 信访举报箱悬挂地址: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信访接待地点:被巡察单位办公楼巡察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wlxwxuncha@163.com 巡察组巡察期间每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 工作日8:30至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乌兰县委巡察办 2022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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