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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规范“三资”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7日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主责主业,聚焦“三资”管理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切实担负起监督保障全面推进的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护航乡村振兴新征程。

  基层“三资”管理问题一直是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管好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也就抓住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市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排查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题听取市农牧局开展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赴农牧局、城区、乡镇(村社)开展督导调研,了解工作进展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因地制宜、靶向施治、边查边改,推动点上与面上问题、个别与共性问题、新问题与老问题一体整改,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我们聚焦重点问题靶向纠治,把基础底数、责任落实、资金管理、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盯不放、对症下药、一改到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提级监督,确保各类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市纪委监委始终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村级“三资”监督工作,坚持主动进位、提早谋划、靠前指挥,对村集体资金量大、工程项目较多、信访举报量较大的4个村提级监督,并督促市农牧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设立村集体“三资”清查办公室,在扎实做好集中排查工作的基础上,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重点,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列出清单,目前共发现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效益未发挥、项目分红资金未及时到位等问题214条,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1项,已完成整改99条,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通过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了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我们按照‘边排查、边梳理、边反馈、边整改’的工作思路,在全力推进问题梳理和督促整改的同时,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不定期‘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的彻底性和成效性。”市农牧局负责人说。

  为全面厘清衔接资金实施产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济性、效益性,市农牧局开展2021至2023年度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启动2023度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工作,进一步严明资产权属主体,持续发挥衔接资金应有效益。在完成全市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1至2023年度年收益及分配、“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村“两委”对项目底数不清、台账不明的情况,组织城区、乡镇赴各村项目现场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起底式督导检查。并认真梳理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帮扶产业项目,全面排查项目前期建设台账、经营性资产现状、运营模式、效益发挥情况等,分析研判项目存在问题和发展前景,梳理2012年以来使用扶贫资金及衔接资金的帮扶产业项目76个,对需要集中推进整治盘活的12个项目逐个分析资产闲置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分层分类、一项一策研究制定针对性举措办法,扎实跟进盘活举措落实。目前,已基本完成盘活项目3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项目6个,已申请法律诉讼项目3个,追回项目资金289.34万元。

  “我们积极探索提升“三资”管理监督质效,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织牢资金项目‘防护网’,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进一步推动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机贯通,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监督部门对基层腐败的常态化协同监督机制,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以严密监督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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