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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培元行稳致远
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提升
在中共格尔木市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5日)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
  
  同志们:

  我代表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州纪委十二届四次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主要任务。刚才,王勇书记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一、2018年工作回顾

  去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常委班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纪委、省州市委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实践中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自觉”的行动成效,以推进党的“六大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抓手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八个方面的新发展新进步。

  (一)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新高度

  立足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定位,把讲政治总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在政策理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上先行一步, 在实践运用上稳中求进。把“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的要求变成思想指南和行动指南。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老城区拆迁改造、打击整治“两违”、“厕所革命”等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一优两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有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开展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项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114条,111条整改到位,3条纳入长期整改计划。

  (二)推进纪检监察改革,开启纪法衔接新征程

  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完成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这个里程碑式的大事件,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委员选举、新址办公、纪法贯通、工作融合、全面监督,这些重点任务逐个落实、关键环节逐个打通,为纪检监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机制保障和工作基础。改革后,纪检监督覆盖党员7238人、监察监督覆盖公职人员4165人,实践运用《监察法》规定的12种调查措施中的7种,谈话180人次、讯问22人次、询问81人次、查询44次、调取9次、扣押3次、留置3次4人。在全州最早建设留置场所,实际留置时间达到118天。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了法纪、彰显了公正、形成了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拓展从严治党新局面

  把协助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自身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号工程”,以明责、督责、巡责、问责完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从“说法”推动为“做法”进而上升为“章法”。以省州市委全会点评、巡视巡察发现、监督检查反馈、民主生活会查摆反映出的问题为关键点,结合实际签订49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49份工作清单,明确具体内容。细化记实、抄告、约谈、联点、督导、考核、问责等有效措施并固化为制度,印发抄告单2份、提醒函11份、督办通知14份,约谈140人次,开展“三述”21人次。加大巡察力度,突出问题导向,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中发现存在问题60条、督促全部整改,移送问题线索2件,参与州内异地交叉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问题58条,交州委巡察办督促整改,为州委推进巡察工作创新积累了经验作出了贡献。把追责问责作为利器,对1个基层党组在全市通报并责令责任人向市委作出书面检讨,对2名基层党组成员给予党纪处分。

  (四)着力推进专项治理,找准作风建设新抓手 

  以日常监督常态化促进八项规定落实,作风建设持久稳固,开展监督检查11次、州内异地交叉检查1次、通报10期,曝光典型问题2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务处分12人。以专项治理精准化促进“潜规则”“小金库”“违规招投标”“档案造假”“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等积弊破除成效凸显,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3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1人,依纪处置23名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线索。以集中整治清单化促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治理,梳理查摆7个方面19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巩固反腐斗争新成果

  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执法贯通优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反馈制度、案件审核小组集中审核案件制度,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下访3轮,走遍了每一个乡镇街道。实行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轮流坐班接访制度,接访24批93人。受理信访举报件175件,本级受理109件(含重复件3件、业务外6件),省州纪委转办66件(含重复件30件、业务外6件),同比增长18.2%,占全州的23.6%。共处置问题线索100件,同比增长45%。其中,初步核实70件,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办理全州指定管辖案件2起,其中张扬涉嫌贪污案为全州第一例指定管辖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判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42人,占58%;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处理17人,占24%;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人,占6%;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9人,占12%),在何菊英受贿案中,综合考量其认错态度、悔错表现和法规确定的减轻情节,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纪法原则。坚持警示教育在先,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以郭清、沃赛、赵子亮、赵浩兴和何菊英、张占录、李春录等7起违纪问题为反面典型,召开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专题会,以案释纪、以案明纪。

  (六)采取制度科技手段,探索预防为主新路子

  大力弘扬“两路”精神、新青海精神、新时代海西精神,积极申报将军楼主题公园为全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系列党性教育活动200余次,举办廉政文艺演出12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人次。发送《致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信》1次,持续开展以家庭助廉为主题的“六廉”活动,以良好的家风带党风、促政风、正民风。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及重点资金使用等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等40余项制度,从源头上筑牢制度笼子。采取科技手段,创新“互联网+”思维,运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打造“微权力”专项治理2.0版本,开发“益村·廉农”手机APP,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结合、前台后台打通、纵向横向联动”的基层服务和微权力治理新模式,逐步推进形成村务管理明明白白、村官履职规规矩矩、村风民俗端端正正的良好氛围。

  (七)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体现监督执纪新成效

  紧扣中央、省州市委工作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助力扫黑除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制定印发《格尔木市2018年全面排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签订市、区、乡镇、村四级扶贫领域责任书,从“五类户”和老党员老干部中聘请151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通过专项巡察、监督检查、接访下访、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措施,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件(其中,市委书记领办2件),初核10件,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以案代训基层纪委书记10人。明确“三类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梳理出问题线索3件,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其中,赵占兴、王占荣等四名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为全省首例开庭审理的“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八)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展现忠诚卫士新形象

  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从严治党首先从纪委内部管起严起”的要求,刀刃向内,正人正己。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以赵子亮反面典型深刻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强化“懂规矩、知敬畏、有章法”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应对“本领恐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驾驭工作的能力,在抓好自身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自培、省培和外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制度》《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工作手册》《留置场所管理办法》等14类99项工作制度、流程,有效防范“灯下黑”,以铁一般的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我们努力化解任务重人手缺、案件难标准高、问题多手段少、稳有余进不足等一系列矛盾,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成绩有目共睹。这些成绩,是党的政策理论方略的科学引领、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科学领导、各级党组织的辛勤努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担当、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鼎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必须客观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难得的发展机遇。从严治党工作繁重、压力递减状况未变、存量增量仍处高位、精准监督任重道远、作风建设需要加力、派驻改革等待破冰、履职手段有待拓展、质效提升亟需深化,这些难点痛点堵点如果不统筹考量、整体推进、逐项攻坚,势必影响现有发展成果的巩固、未来纪检监察业务推进的广度深度力度、服务全市发展和全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综合效果。对此,我们既要有化危为机的时代担当、智慧勇气,也要有善于寻找机遇、把握机遇的清醒自觉。要充分看到,就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中央和省州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和坚强领导,是指导工作的“定海神针”;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改革并逐步完善,是开展工作的“制胜法宝”;监委转隶、派驻改革带来的一大批干部,是拓展工作的“人才宝库”;内部纪检、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一体化格局,外部立法、司法、执法、行政、审计、信访、民主、社会、群众、舆论等监督成效日益凸显,是助力工作的“力量源泉”;广大人民群众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热切期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是推进工作的“精神动力”。这些难得的重大机遇纷至沓来、失不再来、我们必须以只争朝夕的政治敏锐性和时不我待的历史使命感因势利导、乘势而上,以把握机遇的努力最大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最大化、实现服务大局成效最大化。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党和国家大事要事多,也是省州市深化“五四战略”、推进“一优两高”、促进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和州委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维护和巩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提升,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大力纯化和培育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的精神元气,为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坚强政治思想保障和纪律作风保障。为此,要努力做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六个营造、一个打造”。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促动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政策、学法律、学制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新思想、新理论、新制度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破解难题的措施办法、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深化学用结合, 对不重视、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处理。

  二是突出政治监督。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着重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方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政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央、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的监督研判,及时把政治上有硬伤、存在隐患的人识别出来、清除出去,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严格政治标准,严守政治底线。持续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立足格尔木实际,加强对涉藏涉疆维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坚决纠正一些党员态度暧昧、立场摇摆等问题。紧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树立“四个意识”是否牢固、“四个自信”是否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是否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是否到位,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是否坚决,落实《党章》《宪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的政治建设意见》《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的制度是否到位,选人用人、管干部带队伍是否严格,深入促进政治生态研判评估、整治、优化一体建设,认真查找政治立场、政治责任、政治修为、政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班子及其成员画准像、画好像,把握“森林”和“树木”的政治健康状况,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净化修复工作。

  三是严肃政治生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指出的“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推动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让党员干部接受经常性政治体检,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重点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四个意识”的特定政治内涵,自觉纠正做到“两个维护”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把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督导转变为政治监督,抓住对照检查问题、被谈话函询情况说明、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对形式大于内容、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查摆和纠正问题不到位的督促整改,该重开的必须重开。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全域监督的良好格局

  一是理顺规范工作机制。强化市纪委监委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严格执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和工作规范,整合组织、审计、执法和司法等部门力量,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作用,构建“三员一体”格局,形成全域监督强大合力。督促纪检部门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职责使命。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分类处置机制,加强对初核、审查调查、使用办案措施、执行办案纪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临时党支部建设。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试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规范留置场所的运行和使用,强化与公安机关协调,管理好看护队伍,健全办案保障体系。

  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在优化整体布局、调整力量配置、强化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着力推动派驻机构提素质、练内功、强监督。探索人员柔性管理、专案结合,按照集中统一调配、统筹协调安排、任务清单管理、目标绩效考核的思路,积极探索推进派驻监督职能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职能统一管理的改革模式,攥指成拳,形成监督最大合力。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按照州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任命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依法行使监察职责,把国家监察覆盖到基层。全面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在市纪委集中办公、人员统筹使用工作机制,有效盘活基层现有纪检监察力量资源。

  (三)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努力营造常态长效的责任体系

  一是准确把握协助的职责定位。切实落实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主动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出谋划策,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扎实做好“协助”这个操心活,多思考、勤谋划、善作为。

  二是努力提高协助的能力水平。做到“六个常态化”:与党组织书记面对面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常态化。主动、经常、及时向书记汇报上级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建议,推动党组织履责担当。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请示报告常态化。对上级部署要求的贯彻,对同级党委(党组)安排工作的落实,重点工作的谋划事项等,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请示报告工作,协助党组织落实领导责任。执纪执法请示报批常态化。对同级党组织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的处置意见,以及处置过程和结果,立案案件的查处及处理意见,上级交办件的办理情况等,按照规定要求请示报批,全过程接受党组织监督,强化党组织的统一领导。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常态化。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实事求是分析研判,深入思考对策措施,积极向党组织及其书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谈心谈话和约谈提醒常态化。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需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工作的,以书面形式提请督促党组织书记及其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落实谈心谈话或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问责常态化。依纪依规分清责任,既要防止问责宽泛化,又要精准把问责手段用好,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三是充分发挥巡察的职能作用。把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抓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聚焦“三大问题”,深化政治巡察。把巡察与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通过“机动式、点穴式”巡察,着重发现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彻底、党的领导不坚强、政治生活不严肃、作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县(市)异地交叉巡察等工作,加强督促整改、成效巩固、建章立制,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组织巡察“回头看”,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善做敢为的有利环境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盯前期梳理出的全省19项、全州16项、全市19项问题深入整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好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一套清单台账,开展一次转型督查,组织一场集中警示教育,督促健全一批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持续改进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省委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海西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和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保障好企业家合法人身和财产安全,助力优化招商营商暖商的开放环境。

  二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具体措施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促进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从严的步伐不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深化联动协作查纠“四风”问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动部门的职能优势,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等问题。建立健全一批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三是把“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基本的管人用人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和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促进担当作为的保障机制,对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在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在推动发展中出现的无意过失等情况,经调查核实后不认定为违规违纪行为,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说明;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对诬告者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消除后顾之忧。立场鲜明地支持干事创业者,态度坚决地严查不担当不作为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扎实履行主责主业,努力营造走深走细走实的工作态势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深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协助党组织履行主体监督责任,强化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对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人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广大党员认真履行相关监督职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习惯接受监督、开展监督,自觉在监督与被监督中工作生活。组织开展“6+N”监督主题实践活动,做好6个规定动作,探索实践N个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即:通过参加会议,对“三重一大”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督;紧盯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开展监督,不搞大水漫灌式监督;通过调取审查相关文件、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用好审计、巡察报告和司法建议书,加强分析研判,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深入联系单位和监督对象,开展走访谈心,针对反映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同步推进政治生态研判、治理、优化。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为创新监督途径方法积累有效经验。

  二是注重精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要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下,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探索运用“第二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公职人员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运用“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依规依法做实证据,用好纪法“两把尺子”,精准作出处理,确保纪律带电、监督长牙;要综合考量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后果影响、悔过态度等因素,科学把握形态间的适用,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妥当,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领域和纪律作风等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专项督查。继续通过专项巡察、监督检查、接访下访、领办案件、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措施,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扶贫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做好协调督导,压实监管责任,守住第一道防线。加强对援青扶贫项目的专项检查,确保援建项目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健全完善与政法机关的协调和联合办案等机制,健全签字背书、重要案情会商制度,重要案件提前介入,聚焦“三类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厕所革命”、老城区拆迁改造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惠农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扣押,以及利用“一卡通”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保障民生民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坚持标本兼治方针,努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的廉政氛围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营造“不敢”氛围。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 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案件;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案件;“小金库”、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方面的案件。深刻反思党的十八大以来典型案例的教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限时办结、销号清零。突出案件查办的政治性,善于从政治的角度分析和把握违纪违法问题,分析研究案件深层次当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有效解决乡镇“零立案”问题。牢记安全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抓住“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安全、借调人员管理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展办案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守安全底线。

  二是运用集合手段,筑牢“不能”笼子。紧盯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等高风险领域,抓住权力、资金、资源等关键要素,督促部门单位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好党员干部因公、因私护照管理等工作。积极衔接中纪委、省纪委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情况,做好规划、立项、实施等工作,在远程异地评标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微权力”专项治理2.0版本,扩大“益村·廉农”手机APP服务平台的覆盖面和应用率,推广“线上线下结合、前台后台打通、纵向横向联动”的基层服务和微权力治理新模式,紧盯“微权力”、防治“微腐败”。

  三是强化党性教育,夯实“不想”基础。把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必修课,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纪法学习宣传教育,以《党章》《宪法》《监察法》为重点,结合新出台的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纪法学习教育的渗透力、覆盖面。持续开展“亲情唤廉洁”工作,充分发挥将军楼教育基地作用,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推进市级警示教育中心建设和党组织经常化警示教育活动。注重运用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好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责铁军

  一是带头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从事的是政治工作、履行的是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把握政策原理,运用纪法规范,促进政治建设,达到政治要求的能力水平,提升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提升。

  二是着力提升专业本领。通过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提升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善于把握政策策略、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履行“两项”职责的能力,培养过硬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正向激励,关心关爱机制。加强沟通对接,落实对口援助帮扶机制,借智借力提升工作能力。开展“基层建设年”及创先争优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以强基础、强规范、强基层为目标,推动基层创新机制、创新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刀刃向内,正人正己,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持续推进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程序规范,严格审慎用权,真正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使命呼唤新担当。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市委的科学决策和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泰山之责,敢赴荆棘之地,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促进州市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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