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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8日 | |||||
2019年,海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先后经过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的检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责任到室到人。通过开展六个“常态化”,落实党委书记领办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制度和州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片包案负责制度,督促州县领导干部深入5个包片“战区”和36个联点乡镇蹲点督战,跟踪指导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四级书记一起抓”工作落实情况,加强了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精准脱贫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2019年,州县两级书记领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7人。 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实行乡镇纪委片区协作和定期集中办公、建立办案协作区等方式方法,统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力量,整合人力资源优势,着力破解乡镇纪委零立案、零查处的问题。州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的意见》,解决专职不专责、履行监督能力不够、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查处违纪案件不力等问题。共和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共和县乡镇纪委片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将全县11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县纪委监委设立4个乡镇片区业务办公室,具体指导各片区日常业务工作。 三是畅通线索渠道,着力发现问题。制定印发《海南州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召开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州、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向州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没有问题线索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专项整治以来,共办理审计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9人受到组织处理。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坚持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重要复杂问题线索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办、重要案件直查直办、异地办案、交叉办案、片区协作办案等形式,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集中优势开展办案攻坚,增强办案实效。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0件,立案17件,49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州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乡镇片区协作查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件。 五是加大警示力度,营造不想腐的氛围。从近年来州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中选取一定比例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续营造“不能、不敢、不想”的浓厚氛围。以发生在贵德县未按规定发放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纪违规案件为典型,召开了海南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警示教育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形成了有力震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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