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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三化”聚焦“三重一大”
擦亮“探头”当好“前哨尖兵”
来源:格尔木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4日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对各派驻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力度,始终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对“三重一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增强各派驻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从源头上确保各派驻单位规范用权、廉洁从政。

  坚持关口“前移”,“三重一大”事前监督“程序化”。根据各派驻单位特点以及职能职责的不同,摸清各派驻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管理情况和权力运行机制,分类施策实行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度;组织组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会监督、能监督、善监督,使监督工作不放“空炮”;建立微信联络群,健全工作联系和保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与纪检组沟通,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备程序、报备要求等进行了规范,便于提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意见或建议。截止目前,各派驻单位报备“三重一大”会议94次,邀请参加“三重一大”会议20余次。

  坚持视角“平移”,“三重一大”事中监督“规范化”。纪检组通过列席会议,对各派驻单位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问题实行一事一记,如实记录时间、地点、讨论议题、参与讨论的情况等,并形成会议记录,为检查、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并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派驻监督的切入点,对各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对事项研究论证不充分、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提醒,明确提出意见,对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要求的决策事项,一针见血的指出,对专业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决策事项,会后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派驻单位反馈意见。截至目前,纪检组派员参加会议10余次,会上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叫停会议1次。

  坚持重心“后移”,“三重一大”事后监督“严格化”。实行会后备案制度,要求各派驻单位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资料及时报送派驻纪检组备案,为派驻纪检组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提供原始资料;加强督查工作,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前是否提前报备、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问题是否整改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实行通报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组及时向派驻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约谈提醒,对不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对派驻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19次,发现问题18条,针对派驻单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口头提醒4次。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将进一步督促各派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帮助领导干部政治上把住方向、工作上把住原则、生活上把住小节,从制度上、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不越“红线”、不踩“底线”,权力运行高效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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