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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海县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
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4月6日
  
  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高质量推进实现巡察全覆盖任务,根据《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0年)》目标要求,制定县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中央和省州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等问题,有计划、按步骤全面开展巡察。通过开展常规巡察和向村居党组织延伸巡察,力争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使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立足基层实际,聚力推进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逐步实现巡察监督走深走实。

  二、巡察时间及对象

  根据巡察全覆盖要求,年内安排4轮巡察,其中对县直部门巡察2轮,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2轮。

  (一)第七轮巡察县直部门:(2020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共2个月)

  (二)第七轮巡察村(社区):(2020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共2个月)

  (三)第八轮巡察县直部门:(2020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共2个月)

  (四)第八轮巡察村(社区):(2020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共,2个月)

  (五)巡察对象表附后

  三、巡察内容

  (一) 县直部门监督重点

  按照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主要看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否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坚决落实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惠农利民、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一优两高”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区现代化建设;是否对中央、省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只做表面文章,机械化,口号化,不加消化、囫囵吞枣,没有联系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对意识形态是否重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对本部门重大事项是否做到按时进行集体会商研究 ,是否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是否存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主要看是否存在政绩观有偏差,搞面子工程,数字造假,材料堆砌,编造政绩、隐瞒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学风不实,编造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学习台账,发文搞网上下载抄袭、照抄照搬上级来文,进行“拿来主义”,与实际结合不紧密,开会仅为留痕,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存在责任层层下移,责任书不结合岗位职责,流于形式;是否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在资金发放、资源分配等方面,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用公款吃请送礼,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费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津补贴、违规发放补贴福利;是否存在资金管理混乱、挪用资金,帐务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私设“小金库”、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违规开支和发放费用等顶风违纪问题。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主要看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领导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 “四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是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是否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化、不发表意见,党内民主走形式;“三会一课”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取得实际效果;对党员日常管理、支部会议召开、党费收缴是否正常开展;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是否重视、落实,是否研究谋划部署;是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是否认真整改到位。

  (二) 对村(社区)监督重点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县委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惠民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以及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是否存在落实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不力、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意识形态阵地失守的问题。

  2.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问题; 是否存在强占掠夺、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农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是否存在村(社区)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横行乡里等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是否存在村(社区)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以及大吃大喝、参与赌博等问题。同时,要聚焦群众的揪心事、闹心事、烦心事,既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也关注村(社区)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水电路等民生事项,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建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村级监督机构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看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参与支持邪教、封建迷信、宗教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宗族宗教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干扰换届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是否存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的问题;是否存在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不解决,激化矛盾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调各乡镇、组织、信访、公安、法院、检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巡察工作,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情况反馈等工作制度,提高工作实效性。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调动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巡察的积极性,形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 加强人员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采取邀请上级巡察部门巡察专业人员授课、以会代训、集中学习、外出培训等途径,加强巡察业务培训。通过一系列教育培训,让巡察干部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掌握巡察开展程序,不断提高巡察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巡察业务能力。

  (三) 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在扎实做好巡察准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保密纪律等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政府阳光政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开,扩大巡察工作知晓率。切实加强巡察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关注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行为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增强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信心。

  (四) 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完善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巡察有关情况制度,统筹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对整改敷衍塞责的被巡察党组织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全力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解决问题,形成震慑上做功课。在成果运用、强化整改上下功夫,确保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相关链接
  关于对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开展 常规巡察情况的报告
  中共兴海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展 情况的报告
  中共兴海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做好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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