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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班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2日 | |||||
同志们: 我代表十五届班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州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十三届州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在全体会议中刘正伟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全会精神,做好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县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县委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团结带领全县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工作部署,忠实履职、担当实干,全面推动班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政治生态呈现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 (一)政治担当更加彰显。立足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一是深化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引方向、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强大思想武器,充分发挥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党员个人自学和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周三学习例会”、“学习强国”“云上党建”等载体,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四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体学习35次、开设“晨读班”学习50次、党史专题研讨6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把“个人自学+组织培训”、“线下+线上”“系统学习+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深化组织建设。优化干部结构,调整纪委监委班子成员4人,提拔科级干部1名,班子分工、人员定岗进行优化重组,工作展现新面貌。三是深化能力建设。实行“以老带新+片区办案指导”工作模式,对新入职和新任乡镇纪委书记答疑解惑,指导办案。安排6名年轻干部赴省州纪委跟班培训、12名同志分别赴北京、上海、北戴河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水平,为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基础;扎实开展纪检监察舆论宣传工作,把握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宣传主动权,坚持正确宣传方向,正面宣传报道,青海纪检监察采用6篇、果洛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采用16篇、今日班玛30篇、班玛县纪检监察123篇。四是深化廉洁建设。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纪委书记对各常委、各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开展内部警示教育活动,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巡视青海反馈问题整改、换届选举、乡村振兴、党建+班玛经验、疫情防控、抗震救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再检查”“再监督”,实施精准监督。一是抓实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43次,发现问题209条,责令整改198条。重要节点共发出节日预警通知5期,监督检查5次有效防止“节日病”发生;对两会期间违反会风会纪的7个单位和13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领导指示批示、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责5人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5人次。全年累计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在全县各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换届之后建立廉政档案75人,变更事项68人,回复廉政意见2399人次,建议暂缓和不宜使用6人次。二是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1次,发现问题78条,责令整改78条。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18人进行了剔除,追回低保金共计29147元。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基金问题专项整治中,追缴违规领取资金12万元;在开展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中,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189名领导干部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思想警惕,提升了自我教育能力,保持领导干部一颗纯洁心,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班玛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1 至2023 年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措施》,明确了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措施及责任部门,扎实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发现问题5条,现场整改2条,限期整改3条;加强和规范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监督,深入江日堂乡、亚尔堂乡和灯塔乡三个农区乡镇监督检查3次,并对县自然资源局日常监管、卫片执法、工作开展台账等工作进行跟进监督2次;对2018年以来违建别墅问题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对灯塔乡违建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和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9次,发现问题19条,督促整改19条,针对省、州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跟进检查督促11个行业部门整改落实到位;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检查与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督促整改落实,处置问题线索1件,1人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强化巡察监督。2021年开展巡察回头看3个单位,发现4 个方面21条问题,立行立改58条,整改79 条,整改率 100 %,对全县巡察整改质量和效果不深不细的2个乡镇、6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 (三)管党治党更加有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一贯到底。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及法检两院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县纪委书记向县委书记经常性汇报工作,分析研判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掌握重要案件办理情况等。召开县纪委全会,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对10个先进乡镇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32个党委党组书记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2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组书记在会上作了述责述廉报告,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听取法检两院及四大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汇报,针对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反馈问题和州委全会、州纪委全会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反馈点评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细化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召开班玛县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暨同级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制定《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及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共65项)》。协助县委制定《班玛县关于新时代大监督格局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党委(党组)、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构建“四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适应现代管理体制的大监督格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实落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时配套制定《班玛县关于规范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履行问责、监督和处分职责,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全县除纪检监察机关外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9人,切实加强“一把手”廉洁从政、履职尽责水平提升。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任务举措深入推进,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干部队伍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有效增强。 (四)“三不”效果更加凸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一是着力推进“不敢腐”。坚持有诉必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审慎严谨处置问题线索,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年内,接收信访总量19件,上级转办3件;处置问题线索77件,采取组织措施52人,立案15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14人;坚持抓早抓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71人次,占比82.6%;运用第二种形态15人次,占比17.4%。把办案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确保了“零事故”。二是着力推进“不能腐”。注重做实“后半篇文章”,紧盯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以“1个中心+4个监督子系统”为总体架构的“三色班玛·清韵莲花”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平台,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监督,通过引入“互联网+”现代化科技手段,借助“科技+大数据”分析手段,真正实现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民生监督。三是着力推进“不想腐”。注重常态提醒,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廉政预警,发送廉洁短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在全县范围开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联合县妇联开展创建好家风、“学党史传家风 促廉政”专题讲座,并签订“树廉洁家风 创最美家庭”承诺书80余份;“三色班玛·清韵莲花”警示教育基地成为我县廉政教育主阵地,实现了对全县各级党组织教育全覆盖。 (五)履职本领更加过硬。实现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的与时俱进,创造性地推动工作。一是两化建设持续推进。乡镇纪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县纪委监委早谋划、早行动,第一时间配齐全县9个乡镇纪委书记,确保纪律不缺位。完成乡镇纪委“两化”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制定完成了符合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班玛县乡镇纪委制度汇编册》,其中包括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乡镇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工作职责等14类制度,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年内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二是派驻改革引向纵深。尝试开展“一对一循环式”派驻监督工作模式,制定《关于班玛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工作的方案》,并入驻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班玛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责》《班玛县派驻机构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设立两个派驻纪检组,配备组长2名,工作人员4名,进驻36个单位按照《班玛县纪委监委“三位一体”监督工作办法》,先后开展常规监督检查23次,发现各类问题39个,处置问题线索10件,谈话函询8件,初步核实2件,组织处理7人,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三是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新时代大监督格局下,建立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以县纪委监委为主体,对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村(社区)监督组织四层力量进行整合,实行统筹调度使用,把分散力量集中起来,把业务短板弥补起来,形成工作联动机制,重点突出“三位一体”融合监督、乡镇片区协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大板块”,以深内涵、全覆盖、高效率的发展要求,把基层各类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立体化监督体系,逐步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整体提升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担当作为,2021年州级目标考核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忠诚履职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一些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有的党员干部担当意识、靠前意识还不够强烈,作风建设抓细抓常还不够长效,少数领域廉政风险监督管理不到位,基层“微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从纪检监察工作来看,还存在能力素质不相适应、履职履责不够精准、工作质量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等问题。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任务 2022年是迈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州纪委二次全会和县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更多制度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总体要求,2022年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对实施“十四五”规划、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使监督融入全县“十四五”建设之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在发展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使监督更好的融入“三色班玛”建设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监督。全面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进到哪里。必须紧紧围绕全县“十四五”规划的实施,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保护、“六稳”“六保”等工作,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和精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查督办通知、廉政抄告书等督促整改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两个维护”融入言行,见诸行动。 (二)坚定不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压实压紧“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査,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持续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聚焦乡村振兴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对标对表“三件大事”(保障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八大行动”(稳粮保供、脱贫攻坚巩固、产业增效、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主体培育、科技支撑、改革创新),立足“十四五”,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决扛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政治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专项治理,做到“五个紧盯”。紧盯“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紧盯各乡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紧盯“四个不摘”政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等重点举措,紧盯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一督到底不松劲。重点纠治乡村换届后思路不清“不会干”与政绩观错位“盲目干”,村级组织“一肩挑”后廉政风险上升、防贫返贫监测帮扶不精准、产业项目储备不足、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未按规定分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不到位等问题;重点纠治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推动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拨付谁监管的机制,防止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重点纠治麻痹松劲、消极怠工倾向,加强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思想紧起来、作风严起来、工作实起来;重点纠治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老问题,坚持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复统筹起来,紧盯“拍脑袋”决策、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作风顽疾,加大监督查处力度;重点纠治作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针对性整治文件会议明减暗升、微信工作群过度“打卡”等加重基层负担现象,督促靶向纠治,切实防范基层监督泛化倾向。全面推动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紧盯“一把手”加强监督发力。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开展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日常谈心谈话,始终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推进各乡镇、各单位领域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政治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警示教育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找准着力点,持之以恒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主动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以重点岗位人员,敲响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针对巡察、派驻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问题和制度漏洞,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公务消费、财务管理、收益资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县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案发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和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以及挪用、占用、串用、套取大额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有些问题的性质还较为严重,值得警惕、警觉、警醒。各级党委要正确认识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易发多发的形势,认真履行维护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使党员干部自觉敬畏财经纪律、遵守财经纪律和维护财经纪律。今年县纪委将对有关单位财务进行专项抽查,对继续私设“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部门要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及党委的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分管单位做好财经纪律执行工作。财务、审计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促进财经纪律执行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上导致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查处,坚决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做到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执行财经纪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抓好本单位、本系统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完善制度机制。通过认真落实向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请示、汇报及重要事项审批等要求,推动“两个责任”精准落实。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研究具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机制,落实人员力量,扎实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下大力气在推进同级监督上积累经验,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开展精细化指导,规范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工作内容和流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党委党组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履行问责、规范监督和处分职责,严格权力行使,让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统筹运用“四大监督”,通过上门监督、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聚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聚焦专项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着力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强实效上有新突破。聚焦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纪律检査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做到提前预警、督促整改。发挥利剑作用。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常专结合,按计划开展巡察和“回头看”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持续延伸村(社区)巡察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巡察全覆盖。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督促落实情况抄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和日常监督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深化改革。做好县委巡察工作情况经验总结,继续完善巡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推动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三)坚定不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漳固疾,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动摇地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言出纪随,寸步不让。突出从严处理。从党员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落实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 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产生。坚持从源头抓起,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搞简单机械化落实以及不顾实际乱加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决策脱离实际,纠治“四风”监督过程中问责泛化简单等问题。围绕关键节点,防范和査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全县所有窗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着力整治服务态度差、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官僚主义和办事效率低、不作为慢作为、推拖庸懒散等形式主义问题。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整治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突出长效巩固。紧紧围绕“慢、推、庸、拖、假、怕、私、贪”突出问题,在巩固全县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深化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力度,不断推动作风集中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坚持把作风问题及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作风整治的重中之重,持续严肃查处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中归纳出的聚焦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45类作风问题。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细化津补贴、公务差旅、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培训考察等方面制度规定,列出“两个”清单,督促规范落实。创新开展“家访”活动,全方位了解干部家庭、家教、家风,通过多提醒、常提醒,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四)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正风肃纪凝聚党心民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协作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财政、乡村振兴、发改、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置线索、联合办案能力,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协同贯通,增强监督合力。持续深化各类专项治理。跟进对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常态化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严密核查移送问题线索,注重抓住典型案例,抓实教育整改。强化对工程项目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中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扎实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来抓,切实抓好生态环保领域监督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聚焦纠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教育医疗、疫情防控、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上学就业等各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惩腐打伞”常态化机制,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各类民生资金管理中违规发放、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坚定不移抓深抓实体制改革,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派驻机构作用发挥。认真落实《关于深化青海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强化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完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情况通报、重要问题会商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好派驻机构“一对一”循环式监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提升派驻监督效能。促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加强乡镇纪检监察“两化”建设,完善办案、办公设施配备,引导乡镇监督执纪执法逐步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基层监督作用发挥。着力强化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力度,带动监委会成员积极有序参与监督,推进公权力治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着力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联系指导,整合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深化实行乡镇纪委交叉监督、片区协作办案等机制,切实解决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继续完善纪检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深入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持续抓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深化县乡层面全面受理、办理、处置、信息化等工作。持续推进警示教育品牌建设。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运用“三色班玛·清韵莲花”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平台,做到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全覆盖监督,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按照“一县一品牌”以及“三色班玛·清韵莲花”年度工作任务,开设《书记谈廉政》电视访谈栏目,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已建立完成的警示教育基地,依托全州廉政教育基地、全省廉政教育基地(班玛县红军沟),不断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六)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摄。始终保持零容忍的反腐决心,紧扣“十四五”规划中资金资源集中、政策支持突出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腐败案件的力度。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持续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规范与各成员单位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不断提高各成员单位协作办案的质量和水平。聚焦“纪律处分执行后半篇文章”,坚持严管厚爱,认真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错告和澄清正名办法》,严肃处置诬告陷害举报,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不断规范信访举报秩序,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扎牢织密不能腐的笼子。通过强化监督,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提出纪律检建议、监察建议,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县委巡察与纪检监督统筹衔接,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发现违纪违法案部门,督促各党委党组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从典型案件中找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机制漏洞,并督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制度防腐效能。提升筑牢不想腐的自觉。继续利用好红色资源,突出预防教育。运用班玛特色廉政元素,突出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和新技术应用相融合,为班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提供更有力的抓手。结合办结的案例,及时更新警示教育中心典型案例,筹备拍摄县级警示教育片,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深化“以考促学”党纪法规知识、“班玛纪检监察”微信号、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持续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铁的纪律转化为自觉习惯和行为遵循。 (七)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筑牢政治品格。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提升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素质。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要全面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持续打造“三高三有三优”党支部,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强化本领支撑。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和“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丰富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双学双提”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深化纪委监委机关执纪执法干部、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三支队伍”全员培训,推动由全面覆盖向提升效能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全方位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抽调轮训、联合办案、强化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征程新起点承载新要求、新期待,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无旁贷。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以“党建+班玛经验”为引领,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三色班玛”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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