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央隆乡阿格村党支部书记才旦私自留存群众自筹款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4月,才旦担任祁连县央隆乡阿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按每户300元标准收取修建电信基站费用3.6万元,实际花费2.4万元,剩余1.2万元,才旦将其中5000元现金私自存放在个人手中,直至2019年9月祁连县纪委监委调查该问题时才全部退还村民。2020年9月7日,才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警醒、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县各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担当,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突出问题,真正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起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绷紧弦,不停顿、不松劲,持续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四不摘”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资金等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