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讲话精神,全面监督推进中央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8月20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督察委,联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深入青海盐业柯柯制盐分公司、青海京柯盐化有限公司、青海盐业茶卡制盐分公司、柴达木农垦集团漠河盐厂青海茶卡盐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中央两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关于茶卡盐湖景区环境卫生问题已整改到位,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绝不能发生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等行为;针对盐湖企业拦坝取水的问题,经排查盐湖不存在违规取水的行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经常性的开展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关于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不到位的问题,目前青海京柯盐化有限公司正在推进氯化钾项目,延长产业链,推动资源的综合开发,要求相关单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盐湖码头视察时对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企业依托资源优势,着力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同时发现青海京柯盐化有限公司和柴达木农垦集团漠河盐厂存在危险废物废机油储存库防渗漏设施不规范,标识标牌未设置的问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并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