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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来源:兴海县纪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4日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根据县委安排,县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协调,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4月21日至5月26日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召开了巡察动员会,召开座谈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站所、各科室负责人及个别干部进行了谈话,围绕巡察“回头看”内容进行了巡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针对2019年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并整改到位。发现新问题4条,反馈如下。

  一、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发文审核不严,文号与日期不符。如:兴自然资【2020】23号文,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11日。兴自然资【2020】年25号文,兴海县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制度及计划安排的通知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1日。兴自然资【2020年】140号文,兴海县自然资源局乡风文明行动实施方案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兴自然资【2020】年20号文,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滞后,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够。

  (二)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仍然存在。2019年党建部分资料仍未装订;部分人员学习笔记与单位学习计划不相符;党建会议记录本不完善、不规范;发文审核不严,文号与日期不符。比如:兴自然资党支【2019】年32号文,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一名党员一面旗”活动方案的落款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兴自然资党支【2019】年2号文,兴海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组织体系建设三年方案行动实施方案落款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党建文号种类繁多,比如:兴自然资党支、兴自然资源党支、兴自然资党字、兴自然资党组。

  (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发文、档案归档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主管领导把关不严,内部制度不符合实际,制度执行不严。比如:2020年10号发文,文件标题“自”错写为“白”。档案资料卷内目录内容页码与实际不相符,卷内目录文件名称页码1为“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制度”,而实际打码001为“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再比如: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四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兴自然资党(2020)5号文件)里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包括“局一次性花费3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作为“四重一大”民主决策事项,而兴自然资党﹝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的通知里规定又是行政经费总额1万元以上作为大额资金起点,规章制度不一致,前后有矛盾,制度流于形式。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兴海县自然资源局系统财务报销制度和流程》的通知(兴自然资党组(2020)17号文件)里出现了“总经理”“行政部”不符合单位实际的情况,制度制定存在明显照搬照抄痕迹,制度制定管理不规范,形同虚设。

  (四)原始凭证资料不充分,会计记账不合理。1、记账凭证反映购入、调拨固定资产资料不齐全:如2020年1月份14#凭证反映购入固定资产无人机、摄像机等200000元,会计记账时记为无偿调拨净资产,后附票据为复印件,无固定资产调拨单;2020年3月份11#凭证反映购入炉子20个,共计24000元,会计记账时记为无偿调拨净资产,后附票据为复印件,无固定资产调拨单。2、存在跨年度报账的现象:如2020年4月份3#凭证反映支付燃油费及差旅费共计1817.6元,后附原始凭证一部分为2019年度票据;2020年4月份9#凭证反映支付差旅费6900元,其中机票1890元为2019年度票据。   

  二、意见建议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切实改变以往把履行党建责任等同于发文签个字、满足于“上传下达”、“照抄照搬”,只求形式上过得去和单纯只注重业务不注重党建的“两张皮”现象。

  二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日常业务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三是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兴海县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一事一单”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省内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省内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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