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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
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二、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联乡负责制,负责掌握辖区内案件基本情况,指导查办案件工作,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重大案件直接参与查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办结案件2起。 三、根据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实行案件查办轮案分配,根据《海南州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分析评估,按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以及初核情况,通过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确定案件办理时限,原则上3个月办结,案件监督管理室按季度根据报表进行分析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四、严格执行《海南州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从案件事实、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文书案卷等方面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一)事实清楚。违纪违法事实的构成要件,应当客观、真实、具体、准确。即:被审查调查人或处分人主体材料完整、准确;违纪违法事实发生的过程完整,情节、手段清楚;违纪违法事实发生的主客观因素、行为后果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准确。 (二)证据确凿。所采用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都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即:认定违纪违法事实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据取得合规合法;物证资料齐全;证据之间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等量纪情节有证据予以证明。 (三)定性准确。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和《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种类准确定性违纪违法行为。即:违纪违法行为性质认定准确、表述规范;处分依据引用准确。 (四)处理恰当。严格依据党纪政务条规和法律法规给予违纪违法人员恰当的处理。即:准确适用处分档次;准确认定免予处分、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节;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数种违纪行为应合并处理,正确行使建议权;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监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数额被司法判决所确认:涉案款物处理合规合法。 (五)手续完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相关手续。即:案件移送审理的手续规范、材料齐全;审查调查中采取谈话、询问、讯问、留置、搜查、调取、査封、扣押、勘验检查等十二种措施,程序规范,批准手续齐全;及时反馈补证材料或意见;案件审理中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六)程序合法。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程序办理案件。即:案件经集体审议、室承办人负责制等工作机制完善;形成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文书签字留痕,并按程序报批;同级党委审批前征求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按程序呈报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审批(备案);符合案件办理时限的相关规定;提前介入审理规范,查审分离。 (七)执行到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要求执行处分决定。即:处分决定按期宣布、送达,处分决定装入受处分人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被调查人职务、级别、工资变更手续;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相关事项落实到位;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处分期间及处分影响期内有关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考核评优的相关规定。 (八)文书案卷规范。严格按照中纪厅﹝2018﹞17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检查调查类材料归档办法(试行)》,南纪发﹝2018﹞36号《案件材料立卷归档暂行办法》以及省纪委监委制作的纪检监察案件文书式样等规定要求,规范制作纪检监察案件文书和装订案卷。即:案件文书内容齐备、行文规范、语言准确;案卷装订符合归档要求。 五、兼顾办案效率、数量平衡、权力制约、公平公开、程序合法、办案周期,错案权责分明,办案责任心,案件质量。均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组织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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